本报杭州6月23日讯 (记者 应建勇) 省建筑业管理局今天在“锦绣天地”工地召开建设工地民工学校推广会议,在全省建设工地全面推广建立民工学校。
据介绍,从现在起,全省各地凡是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在工地上建立民工学校。此外,对于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必须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包括浙江以外的工程)工地上建立民工学校,其中特级资质企业必须在今年底前建立,一级资质企业必须在2007年6月底前建立,二级资质企业也必须在明年底前建立。
民工学校的建设标准和教学内容也有了严格的规定。民工学校必须达到“有一个固定教学场所、有一支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有一个全面的教学计划”等“六个一”的要求。
据了解,我省建筑民工总数超过200万。省建筑业管理局副局长柴林奎告诉记者,到明年底,全省将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工地建立民工学校,而他们的最终目标则是让省内所有建筑民工都能走进“工地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