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这一税额涨了10倍,为每人500加元,相当于当时一名华工两年的薪水。为了支付“人头税”,不少华人移民被迫借债。1923年至1947年期间,加政府又通过实施排华法案拒绝中国移民。
由于“人头税”政策,不少华工不能把妻儿接到加拿大团聚,不得不忍受亲人分离的痛苦。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