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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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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平安稽查”,税企和谐新模式
平湖国税完善稽查制度走出新路
  让纳税人心服口服

  “虽然被国税局罚了2万元,但我却很敬佩国税部门在稽查过程中所做的一切。整个案件查处过程让我不得不服。”平湖市超秀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刘经理告诉笔者。

  刘经理的有感而发,源自他们单位不久前发生的那起涉税案件。今年1月,平湖市国税局对辖区五金行业进行税务专项检查,刘经理的企业因销售下脚料未记入销售而被查处,结果被补税4万元,并处罚款2万元。而让刘经理感触颇深的是平湖国税局实施的“4+1平安型稽查 ”。

  平湖国税局推出的“4+1平安型稽查”,就是在税务稽查中开展“查前告知权益、查中教育帮助、查处公正规范、查后回访监察、以平安稽查为主线”的稽查新模式。查前权益告知,是平湖市国税局在全省国税系统的首创,他们将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规章的纳税人权益,制成《税务稽查查前权益告知书》,在税务稽查前交给被查纳税人。查中教育辅导,即该局稽查人员采取集查处与教育于一体的手段,对被查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辅导,既不放过违法行为,又重教育、重帮助,至今已为纳税人调整账户6530次,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近1万本。查后监察回访,是将已办结案件,由该局监察室进行书面回访监察和实地回访监察,至今已对2110户被查对象发放了书面《回访监督函》,并实地走访被查对象178户。

  确保办案公正规范

  在“4+1平安型稽查”中,“查处公正规范”被作为新内容加以强调。据平湖市国税局副局长李跃进介绍,该局将“查处公正规范”作为主攻方向,将“力争使所有案件零失误、铁证据、处理公正、法律法规正确,经得起复查、执法检查”作为目标。该局今年将采取多种措施以确保办案的公正和规范:完善税务稽查制度,对办结案件进行分析,制定案件评比标准,实行“好案件”评比活动;对同类案件进行归类,就其处理、处罚合理性进行评估;开展案件复查,全面实施责任追究究制。同时继续强化二级审理制度。

  为把“公正规范”落到实处,平湖市国税局还着力开展“争做廉政税官、争当业务能手、争办税务铁案、争做文明市民”的“四争”活动,践行“平安国税”。同时对内理顺国税稽查与管理、稽查与评估、稽查与征收、稽查与规范税收管理的关系,对外强化与工商、地税、海关、外贸、公检法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平湖市国税局局长姚顺龙对“4+1平安型稽查”作了这样的解读:“平安稽查”既不是对涉税违法查处不力,有法不依,地方保护,放纵违法,也不是随意执法,唯我独尊,处理不公,趾高气扬,而是站在“平安社会”的高度,以国税系统“平安工程”为切入点,规范执法,深化稽查工作,和谐税企关系,为纳税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金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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