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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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7版:浙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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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火灾多发 住宅火灾突出
· 强基础 提战力 保平安
·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 化作春泥更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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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整治出租房和“多合一”建筑 为外来务工者营造安乐窝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本报讯 “给全省外来务工者营造一个安乐窝。”我省消防部队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认真吸取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的教训,以出租房和“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入口,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切实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大批外来人员纷纷来到浙江就业。他们大多租住于各类民房之中,其中许多出租房存在疏散楼梯缺少、电气线路混乱、可燃物品大量堆放、防火隔断不到位、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乏等隐患,在消防安全上处于房东不管、住户不知、业主不问的“三不”状况,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面对出租房这一新的火灾危险增长点,今年以来,我省以改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强化执法求实效,从8个方面入手实施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领导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工商局、安监局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工作步骤和措施、各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专项治理活动。经省政府同意,组织召开了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以出租房为重点的“多合一”建筑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出租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剖析。省消防局还多次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深入乡镇、街道现场督查指导工作,对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态度明确、措施果断。各乡镇、街道一把手带头实行包干,将出租房整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有力地推进了整治工作。

  出台规定,做到有据可依。省里专门组成了出租房、“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调研组,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了《浙江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对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居住人数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方便了各地整治工作的开展。温州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出租房出、承租双方的责任、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出租房监管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把出租房完全纳入城市消防安全管理视线。温岭市出台了《出租私房积分制(星级)管理办法》,通过出租私房管理工作站,对出租私房主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分,规范出租行为。

  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在整治中,各地以消防安全条件为判定依据,对出租房实施了分类管理,使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一清二楚。温州印制了出租房登记牌,对消防安全条件较好的出租房,悬挂蓝色登记牌;对需要整改的出租房悬挂黄色登记牌;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整改无望的出租房,坚决责令停租。同时规定,对蓝色牌号的出租房实行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对黄色牌号的出租房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在整治验收后,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出租房,予以悬挂“出租房消防安全合格牌”。嘉兴市则按照一、二、三类实施管理,对一类出租房屋实行自主管理,平时以自我管理为主;对二类出租房屋实行放心管理,平时以自我管理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三类出租房屋则实行重点管理。台州市对出租房实行了星级管理制度。

  政府挂牌,积极督促整改。各地政府在普查的基础上,纷纷建立了出租房 “黑名单”库,对隐患单位实施挂牌整治。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政府就分别对包括出租房隐患在内的305家重大隐患单位实施了政府挂牌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许多原本心存侥幸、等待观望的业主,纷纷主动进行整改。各地还实施了抄告制度,由消防机构将各单位隐患的情况抄告给银行、保险、税务、供电、工商、安监等部门,采取限制银行贷款,实施停水停电,吊销营业执照等联合执法的方式,成效明显。仅金华市,在5月份就关停了70余家出租房。

  “网格”定责,明确整治责任。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等的作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嘉兴市按属地监督和分级管理原则,全面建立产权单位、中介机构、中间人、用工单位齐抓共管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网络。温州市对辖区的居住出租房进行“网格式”划分,每个“网格”确定责任人,负责做好登记普查、整治整改等工作,并同奖惩挂钩。还与各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各镇、街道与村(居)或出租房业主签订责任书。

  严格验收,确保取得实效。省里对此次整治工作提出了严格的验收要求,规定:首先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户开展检查验收,合格者悬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改合格牌;凡辖区内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且无严重消防隐患、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可向县(市、区)政府提出要求验收的报告;县(市、区)政府验收合格后,提请市政府抽查验收。凡上一级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重新整改。

  强化教育,增强防控意识。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了铺天盖地式的宣传,在全省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介绍有关消防法规和出租房管理规定,使出租、承租人员明确要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向租住人员传授火灾预防、初起火灾处置和逃生自救技能,进行出租房火灾案例和查处责任人员的警示教育,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反面典型进行跟踪曝光,提高了各方面开展整治的主动性。

  以人为本,兴建民工公寓。针对出租房的承租户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各地政府积极探索外来人员集宿化管理路子,兴建安心公寓。安心公寓实施集中管理,强化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和遏制了私房出租中的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不安全隐患。嘉兴市从2003年开始,建造外来人员集宿区“振兴公寓”,由企业单位向其租用后给外来员工居住。温州市从2002年初就下大决心,投资2亿元,在工业区与外来人员相对集中地段建设安心公寓,让周边企业统一承租给务工人员居住。台州市启动了“新民之家”建设,计划在5年内使40%的外来人员入住“新民之家”。“安心工程”、“振兴公寓”、“新民之家”这些措施,既从源头上解决了出租房消防隐患严重的问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又促进了企业发展和消防环境的改善。

  □ 夏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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