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张旭东 谢登科)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日联合发文称,财政部近日将面向国内个人投资者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自20日起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始在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开户手续。
据介绍,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经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确认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承办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销售(除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只开通了部分分行,其余5家银行绝大部分分行均可办理该项国债业务),总共预计有近6万多个营业网点参与此次发行,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