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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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4版:楼市周刊·新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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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擅自造别墅 牵累杭城人
桐庐春江农庄 十几幢别墅让人警醒
  农家的风味,田园的景观,对于天天生活在高楼大厦中的城里人来说,越来越有吸引力。去郊区的“农家乐”游玩,总不如在风景如画的农场中买幢别墅来得过瘾,但是你在下单时可千万要多长个心眼!

  6月16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曝光了桐庐县近两年来的土地违法案件,其中环境优美的桐庐春江农庄里的10多幢别墅,竟然都属非法建筑,被当地政府没收。目前农场主人已经逃债外出,购买这些别墅的杭州人追悔莫及。

  “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笔者随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千回百转走进这片山水相映的农庄时,人们啧啧称赞这里的风景。随行的桐庐县国土资源局的陈泳队长指着山腰的几幢别墅道出了原委。原来,从2000年起,桐庐县兴起了“农家乐”,很受城里人的青睐。春江农庄却动起了歪脑筋,以休闲旅游度假为名,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建房,并以每幢5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价格,将所建部分别墅卖给了杭州等地的城里人。2004年,土管部门发现此事立案调查,认定为非法占地。桐庐县国土资源局要求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及构成物。

  “那以后怎样处理这些房子呢?”陈队长说:“我们会向相关部门申请,盘活这个农庄。这些别墅或许会被拍卖,这片地应该很有发展潜力。”

  “那农场主到底错在哪里呢?”陈队长解释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本农田决不能占用,其他的农转用土地也要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立项、论证,看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符合经济规划,然后再审批。如果要变为经营性土地,建造房子还要有招、拍、挂的过程。春江农庄属于种植、养殖用地,他们没有经过这一系列的程序,触犯了相关规定,建房者和买房人虽然叫苦不迭,然国法无情,必须受处罚。

  与春江农庄同时曝光的还有9宗非法用地案件。为此,杭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郭震提醒说:“春江农庄案和其他几宗案件,都是法律意识淡薄,贪便宜造成的,一旦被发现,就得不偿失了。不管建房子,买房子,都应该先了解法律和国家政策,消费者切记!”

  (王海洋 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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