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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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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大省的品牌梦想
· 品牌战略促进 产业升级的 三大国际经验
· 平均1家企业0.7件商标 浙江呼唤品牌竞争力
· 市场份额向名牌集中 品牌消费时代已经到来
· 培育重点品牌 “浙江制造”探路创新机制
· 创牌拒绝浮躁 百年品牌需要恒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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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品牌战略促进 产业升级的 三大国际经验
  目前,国际上运用品牌战略推进产业升级的成功模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企业主导模式。美国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国际著名品牌的国家,在2005年世界品牌500强中,美国有249个,其中前十强有9个,前100强中有70个。对于企业品牌发展和产业升级,美国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则着力于维护市场秩序,改善品牌成长环境,让市场选择品牌。如汽车行业,美国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对汽车品牌的扶植主要体现在整个产业政策中。美国政府曾允许汽车厂商高价出售其产品,将高于合理利润部分用于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并限制进口国外汽车,保证本国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制订商标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的成长环境。

  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企业行为与政府干预并重模式。德国推动产业升级,除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的产业政策也非常重要。德国产业政策的重要特点就是通过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名优产品,达到促进某个行业成长的目的。一些重点扶持行业,企业可以优先享受国家财政资助和税收减免。如1979年西门子等6家公司得到的资助为政府相关专项经费的44%,其中西门子公司数据处理和电子元件的研制费有20%左右来自政府。政府的倾斜政策为西门子、大众等名牌公司以及电气电子、汽车工业等行业分担了部分风险,从而引导企业和民间资金的投向,加速了它们的发展。

  三是以日韩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相对于欧美等国,日韩等国对企业的干预力度更大。如日本在确定计算工业为重要战略产业时,其企业扶持政策就名目众多,主要内容有:增加政府投资,给予低息贷款,引导民间资金,为企业筹措经费,通过“倾斜减税”增加企业积累;政府设立开发补助金,如1972年至1976年先后给东芝、日立、富士通等公司补助520亿日元;促进企业改组合并,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等等。韩国政府从投资、税收、土地使用以及出口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促使一批企业培育品牌,加快发展。20世纪90年代,韩国提出“世界级韩国产品计划”,有选择地支持部分厂商,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冲击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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