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企业将享受国家物流税收试点政策;其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予以土地等政策支持;企业将被列为省统计直报制度数据信息填报企业和省平托盘国家标准修订调研企业,享受有关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这种种我省物流企业的利好信息均出自于近日出台的《浙江省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该《暂行办法》意在致力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发挥先进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从而推进我省现代物流进一步发展。省物流办负责人强调,办法中规定,重点联系企业应是在国内外或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同时具备良好的企业品质,主要包括现代物流企业和工商物流管理企业两类。
享受优惠企业,同时也必将承担部分社会责任,省物流办负责人说,被评上的重点联系企业要能支持省物流办的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参加国家或省内组织的现代物流相关活动等。
据介绍,重点联系企业的综合管理工作将由省物流办具体负责,实行动态管理。省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需与重点联系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跟踪、指导,针对经营建设的实际问题开展调研和咨询以提供解决方案和具体建议。
今后,重点联系企业每2年评选一次,省物流办每年召开一次重点联系企业会议以监测企业的发展工作,如若经营不善或被客户举报投诉较多,将予以摘牌。重点联系企业的选择坚持典型性和代表性相结合,数量控制在50家左右,最终评定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公布,并予授牌。 崔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