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日前成立。该院作为省教育厅的直属副厅级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省教育考试院承担原省招生办、省自考办的全部职责。其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本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非学历考试等教育类考试;负责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管理和相关考试考生考籍管理;组织相关考试命题工作;主办教育考试刊物;协调本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舆论监督工作等。
目前,我省每年承担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考试40余项,参加考试人数有250多万。
(通讯员 张超然 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