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中学迁建工程经浙发改社会[2005]178号文件批准建设,计划于2006年6月下旬开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开化县教育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浙江省开化中学迁建工程(一期)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坐落在开化县城关镇山甸村,总建筑面积约84537平方米,工程概算约人民币7500万元,分A、B、C三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A标:综合楼(31150m2);B标:学生宿舍、教师宿舍、食堂(33344m2);C标:图书馆、电化楼、艺术楼、风雨操场(19420m2)。设计施工图包含的土建、安装工程内容。
注:电化楼(含钢构)单跨36米,风雨操场(钢构)单跨61米。
四、对投标申请人要求:
A、B标段:必须符合基本条件的县内施工企业和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县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C标段: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一级),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质等级,钢结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联合体报名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双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时A标和B标为一组,C标为一组。凡资质符合要求的可按组重复报名。
五、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项目经理证书及工作手册、履历以及承担类似的工程业绩材料(附证明材料)和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提供复印件);6.企业简介;7.“联合体”报名必须提供合作双方协议及以上材料;8.原件需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六、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同时进行,报名时间:2006年4月14日至2006年4月20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整、下午1时30分~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为2006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止。
七、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联合体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参加),否则不予受理。
八、报名地址:开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滨南路5号、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0)6016838
吴小姐 (0570)6023266
招标公告
开化县教育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衢州中正建设项目招标有限公司
开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06年4月13日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06年4月11日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第8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申请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一)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七年制硕士生以及长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考试;
2.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3.1996年以前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毕业后,已经转正,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报考;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满二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满五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5.外籍人员和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后,在提供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可申请参加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港澳居民和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不间断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方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三)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报考条件规定如下: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直接申请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
2.1998年6月26日前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及1998年6月26日后作为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需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6号令)第六、七条的规定,方可申请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
3.经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可报名参加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对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规定如下: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含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在取得学历的当年报名参加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含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在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两年后,可报名参加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学历依据
(一)大中专学历:是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二)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及以前入学的非在职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取得的医学类专业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没有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没有取得县级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者,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取得的医学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三)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未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未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其中,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医学专业设置未经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的中等专业学校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2006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其学历不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6年9月1日后入学,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方向本、专科学历的人员(七年制除外)以及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的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方向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中医类别中医学专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四)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五)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取得计划生育医士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七)违规取得医学学历文凭的,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三、考试时间
(一)全省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6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二)全国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06年9月23日、24日二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4时。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06年9月23日一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4时。
四、报名时间
200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五、报名地点
浙江大学医学院考点和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名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6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