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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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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首批《老年旅游合同》近日亮相杭城,对老年人免收违约金并赠意外险——
老年人旅游有更多优待啦
  本报杭州4月13日讯(通讯员 毛珺 记者 戴睿云)“出游减免违约金,又赠送意外险,这样的旅游合同一看就觉得很放心。” 今天,60岁的张君女士和7个好友一起签下了4月23日去武夷山旅游的《老年旅游合同》。

  从4月10日起,杭州大厦旅行社开始在其推出的“醉夕阳”系列旅游产品中推行《老年旅游合同》,这也是我省首批《老年旅游合同》。合同一推出,就受到众多老年人的追捧,截至今天,已有300位老年人与该旅行社签订了老年旅游合同。

  据了解,凡是55周岁以上游客都可以与该旅行社签订老年旅游合同。与普通的旅游合同相比,这份为老年游客度身定做的旅游合同,特别体现出对老年朋友的关怀:一般的旅游合同中涉及违约责任的条款规定,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行社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而《老年旅游合同》考虑到老年人身体情况变化多,确实会出现因故无法出游的情况,所以,如果有证明确实无法成行的,可免收违约金。

  考虑到老年人的体质及出游安全,在老年版旅游合同中,旅行社还额外赠送一份意外保险给老年游客。杭州大厦旅行社在合同中规定:“参加老年旅游线路的游客,回杭后都将接受旅行社质量部门的回访。如有质量投诉,1周内相关部门将登门给予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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