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溪4月11日电(记者 徐宪忠 通讯员 方荣伟) “当年买仙人掌种苗欠下的1万多元贷款到现在都没还上,还有3万多元的种植投入损失谁来赔?”今天下午,兰溪市永昌街道青风亭村农民章志良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其在海南“锦绣大地”公司诱骗之下种植食用仙人掌而血本无归。
今天下午,面对记者的采访,章志良叙述了事情的经过。2002年5月,章志良从电台播出的“锦绣大地”广告中,听说种植食用仙人掌效益好,便多次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镇的海南“锦绣大地”浙江分公司了解仙人掌的种植、销售情况,并花3600元引进了200株食用仙人掌种苗试种。刚开始,如承诺的一样,企业服务非常好——上门进行技术指导,上门收购,及时付款等。当年,章志良获得利润2000多元。当年11月,章志良再次投资1.8万元引种了1000株食用仙人掌,结果又获丰收,通过公司收购为1万多元。这使他对种植仙人掌充满了信心。2003年,章志良从信用社贷款1.5万元又引种了1000多株,搭起1.5亩的两个大棚,成为海南“锦绣大地”公司的订单种植户。据章志良介绍,后来种植合同被该公司用诱骗方式收回。
可在2004年以后,虽经章志良多次电话联系,“锦绣大地”却再也没有收购过一片仙人掌。种苗、大棚成本、人工费用加上肥料等各种开支,章志良投资食用仙人掌前后共花了5万多元,除去卖了1万多元外,整整亏了3万多元,种植仙人掌致富的梦想彻底破灭。章志良多次打电话、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无结果。
据悉,“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大案”最近已被海南省公安机关侦破。那么,像章志良这样上当受骗的农民该如何索赔?又该依据哪方面的法律条文进行诉讼?记者今天走访了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刘伟奇认为,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起诉;或者,可以被害人身份,向当地(指海南)公安机关提出在返还被告赃款、赃物时,弥补当事人损失的请求。同时,记者也走访了兰溪市工商部门,举报申诉中心主任严建平认为,针对此类情况,农民兄弟要注意种植订单合同的合法性。在签订之前,可到工商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对方公司的合法性,注册资金、合同条款是否规范等内容。工商部门可实行全程跟踪监督,让农民免遭损失。农民兄弟还可以向农业部门咨询当地是否适宜种植、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