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当前中国人数多、社会奉献大的劳动群体之一,也是合法权益容易受损害的困难群体。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分析了农民工问题产生的四个深层次原因: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体制性根源;相关法律不健全、法制不完善;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变不到位;企业社会责任弱化、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
解决农民工问题,也必须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政府、企业、社会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文件在政策措施上突出了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抓紧解决当前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最主要的是权益保护和就业环境问题。从农民工的角度看,他们外出务工最关心的五件事是:能找到合适工作、及时拿到工资、劳动安全、工伤大病有保险、子女能上学。目前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为此,要为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个层面,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深层次问题,最主要的是探索改革三项制度。一是实行城乡平等的劳动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二是从各地实际出发,逐步地、有条件地改革户籍制度。三是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办法。这三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但也艰巨复杂,需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第三个层面,增加农民在县域内的非农就业机会,引导部分农民向小城镇转移。如此数量巨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不可能都进城就业。而要增加在当地的就业机会,就必然要发展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让一部分农民就近转移就业。这是城乡统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项战略措施。
改革和发展是解决前进中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基本对策。
人们期待着,随着2006年春天的到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善待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2亿多农民工将共享更加温煦的阳光。 新华社记者 徐京跃
(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