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大背景下诞生的。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新型劳动大军。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完成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表明,目前,全国外出进城务工农民约1.2亿人,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人。
——农民工是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第三产业占52%,在加工制造业占68%,在建筑业占80%。
——农民工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有专家测算,农民工每年给城市创造的增加值有一两万亿元,带回农村的现金收入在5000亿元以上。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对农民工采取了积极引导的政策。
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出台的三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刚刚公布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在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地区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他们在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