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祥还有一个身份是公司的总裁顾问。他说,从企业的角度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它保护的不仅仅是工人,对企业来说也是好事,它有利于企业建立新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参加了多次工资集体协商的日方前总经理宇都宫很有感慨地说:“劳资关系好比一辆车子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不协调也不行。成功的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种劳资关系润滑剂,促进了企业稳定协调的发展。”
事实证明,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劳资关系的透明度高了,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职工心里都有了企业主人翁的感觉,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就被调动了起来,企业也能光明磊落地赚了钱:1998年,“杭芝”当年劳动生产率就比上年提高了18.63%,企业经营实绩增幅更可观,2005年又创下了历史新高。这些年来,杭芝公司以30%左右的增幅快速发展就是最好的例证。
最大的变化,还是来自职工对企业的劳动分配有了一个新的观念。陈姓工人告诉记者,她现在对工资高低的看法,就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个人愿望,而是有自身的因素,也有企业发展的因素。不只是企业老板“大方不大方”,你想拿高工资,必须要有更高的技术和职业素质,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承担更多的责任。同时,如果从长远的角度看,收入的长期保证与稳步提高,有赖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如果过分强调个人的利益,而不顾及企业的影响,最终受害的还是职工个人。道理很简单,企业得不到发展,职工同样没有前途,甚至下岗失去工作。她说:“我以前可不这样想,总觉得工资越多越好。”
黄文祥说:“现在持这样观点的职工已越来越多,职工对工资协商的内涵也有了较深的理解。这对我们协商起来也有一个缓冲的余地,要不然大家的要求很高,期望值也很高,协商就很难进行,成功的机会就会很少,因为最终的协商结果还是要得到双方的认可,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得以履行。”
也许,从最初的出发点看,工资协商主要是在企业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但是在目前,通过工资协商,让职工树立起科学合理的劳动分配观念,真正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做企业的主人公,工资协商制度也成为了一个劳资沟通桥梁。黄文祥说,目前,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的集体协商制度和每季度召开一次的劳资恳谈会制度,就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