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5年底,浙江沿海港口万吨级泊位达81个,内河新建等级航道42.9公里,3000人以上岛屿都建有交通码头,运输船舶运力规模首次突破1000万载重吨……
回眸“十五”,一组组的数字记录着浙江水上交通这五年来的突飞猛进,内河、港口、码头建设的发展印记见证着这五年来的日新月异,水上运输带来的经济效应助推着国民发展的步伐,行业管理的日趋完善彰显着“智者乐水”的特有风采……港航事业为 “十五”的辉煌书写了精彩篇章。
据悉,“十五”全省水路建设总投资147亿元,是“九五”的3.9倍,水运强省工程全面实施。其中沿海港口完成投资110亿元,内河完成投资37亿元。
水运投资的迅猛增幅,使得基础建设掀起高潮。“十五”全省沿海港口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32个,达到81个;新增吞吐能力1.17亿吨,其中集装箱260万标箱,总吞吐能力达到2.93亿吨。陆岛交通通过建设码头和配套公路,“十五”期末万人以上岛屿配齐了车渡码头,3000人以上岛屿都建有交通码头,3000人以下岛屿大部分建有交通码头。内河新建高等级航道42.9公里,杭湖锡线、东宗线等骨干航道相继完成了改造,杭甬运河建设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浙北内河骨干航道网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还开工建设了我省首条三级航道——湖嘉申线。
五年来,运输生产持续增长。全省水路货运量、周转量持续增长,年平均递增15%和24.7%。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快速增长,年平均递增16%和33%。
全省水路运输能力显著增强,运力结构更趋合理。五年来,全省新增运力600多万吨,“十五”期末,全省运输船舶突破了1000万吨,提前两年实现了水运强省工程阶段性目标。沿海、内河运输船舶的平均载货吨位分别达到了1979吨和114吨,比“九五”期末提高1010吨和67吨。淘汰内河水泥船42000多艘,基本实现淘汰水泥船的目标;累计淘汰8200多艘挂桨机船,占营运挂桨机船的近70%。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浙江省“十五”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重特大运输船舶责任事故得到遏制,运输船舶责任事故起数、沉船艘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事故各项指标均未突破省政府考核数。
创新投融资体制,通过试行航道“四自”工程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参加水运建设、银行授信贷款等集资举措,水运建设资金中非政府投入超过100亿元,掀起社会投资水运建设热潮。
“宁波—舟山港”扬帆起航。从2003年开始启动的港口资源整合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交通部的大力支持下得以扎实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规划基本完成;宁波、舟山共同开发的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项目开工建设,两市合作机制初步形成;经省政府批准,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成立,“宁波—舟山港”名称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启用。此外,乐清湾及浙北的港口资源整合工作也在稳步开展。
“十五”期间,浙江港航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编制了《浙江省港航法规体系框架》,明确了立法的方向、举措。深入调研,推进立法,《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颁布,迈出了我省港航地方性法规立法的第一步,和《浙江省航道管理办法》、《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三个省政府规章,构成了浙江省港航法规体系的雏形。执法队伍建设迈出一大步,执法人员基本达到了大专以上学历,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五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结下累累硕果。“十五”全省港航管理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达到32%。全省港航管理系统100%创建成文明单位,其中创建成省级文明单位11个。京杭运河(浙江段)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运输十佳文明畅通工程称号。京杭运河(浙江段)、杭申线(浙江段)被交通部命名为文明样板航道。全省港航管理系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