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生一学期内所修课程取得的学分数不足10分时(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数一般不超过30学分),一次就向学生预警,两次就发出退学预警,第3次则处以退学的决定。该校教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预警制度是为了改革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事中预防型”管理。
(孙和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