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主要是通过价格信号的引导来实现的。因此,资源产品的价格和价格形成机制,就成为缓解资源约束、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害问题之一。
正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指出的那样,当前我国资源产品价格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缺乏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例如,当前的成品油价格,存在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倒挂现象,影响了市场供应保障程度,同时也不利于促进节约用油。
我国的资源价格,从整体上看,是被低估了的。为了确保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和社会的稳定,国家对石油、电力等资源价格进行了严格的管制,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一再压低土地资源的价格,同时,资源开采过程中占用资源和破坏环境的成本没有很好地体现在资源价格中。这样的资源价格在历史上发挥过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积极作用,但确实也成为高消耗、重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转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因此,加快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合理制定资源产品价格政策,理顺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建立有利于节约与合理开发的价格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对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具有竞争潜质的领域,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放松政府对资源价格的直接管制,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充分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这部分资源价格,必要时,政府主要依靠间接手段加以调控。而对部分不能形成竞争的经营环节,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的价格监管调控,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
例如,在当前矛盾与问题比较突出的石油天然气价格方面,其定价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价格也相应地会有调整。要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必须妥善处理价格变动后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利益分配调节为中心的综合配套改革。
“物与物的价格关系的背后,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任何一次大的价格变动,都是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和不同人群之间利益此涨彼落的过程。资源价格作为基础价格,涉及面尤其广泛,因此资源价格改革也必须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分配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关系,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进行渐进式的改革,选择正确的改革路径、方法、步骤和时机,平稳地实现改革目标。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