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8版:文教科卫新闻·政法社会新闻
3  4  
PDF 版
· 高考加分新增五种情况
· 我省首批93位农民成为大学生
· 香港科技大学今年在 内地招收150名本科生
· 预防人禽流感不容忽视
· 现代人占领欧洲大陆比预想早数千年
· 杭州城北有了首家电影大世界
· 温州全力狙击“钓鱼工程”
· 湖州一些企业玩起 “月薪面议”把戏
· 免费培训失地农民
· 让市民出行更便捷
· 新建道路须预留公益广告位
· 董朝才同志逝世
· 庭审现场 智擒嫌犯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2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提升城市形象,江苏出台新规——
新建道路须预留公益广告位
  为了更好地美化市容市貌,江苏省近日作出规定,各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均须编制户外广告规划,新建道路应规划预留一定量的公益广告泊位。

  据了解,现在城市户外广告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缺少规划,这些户外广告处于一种各自“占山为王”的状况,普遍给人比较乱的感觉。江苏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户外广告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一个窗口,它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活力,但是城市的空间资源是属于公众的,而不恰当的户外广告不仅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降低城市形象,也会影响到市民的视觉感受。为了改变目前的状况,该省明确要求,今后全省各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均须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要给这些户外广告“穿衣戴帽”,不能再随意“裸露”。

  在商业户外广告大行其道的同时,近年来江苏各地的户外公益广告却出现萎缩的现象。对此,江苏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要在商业中心找到一块像样的户外公益广告难度很大,不是公益广告面积太小,就是位置太偏,所以我们要求今后新建的道路(区域)必须规划预留一定量的公益广告泊位,以更好地提升城市形象,否则太多的商业广告只能降低城市品位。”

  (本报综合新华日报、

  扬子晚报报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