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省政府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离休干部董朝才(原名董兆才)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2月20日在杭州逝世,终年74岁。
董朝才同志是浙江省江山市人,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5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湖州市军管会地籍整理处测工,江山县淤头区粮管所保管员、县政府财粮科办事员、县财委财贸部秘书、县委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县农办副主任、吴村公社党委副书记、县农办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江山县委副书记、书记,金华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地委书记,金华市委书记,温州市委书记,省政府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等职。他是中共浙江省第七、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第六、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浙江省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