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刘铮) 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整顿和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国家更加注重通过制定并完善相关经济政策,强化对安全生产的导向作用。
这是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7日公布的《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中了解到的。
“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实施、管好安全风险抵押金。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等其他高危行业逐步推行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安监总局今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
“出事赔得起、预防舍不得”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系列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将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主更加自觉地重视安全生产,加大投入,预防事故。
今年,安监总局还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以下经济政策: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适度提高煤炭成本中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减轻国有煤矿企业负担;完善电煤价格改革;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