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在耦合
杨舒 董新辉 编辑 李雅南 张丽红
■ 杨舒 董新辉
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省委提出要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出经验、作示范。“坚持依法办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之一。2006年4月,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回望法治浙江建设进程,发源于绍兴诸暨的“枫桥经验”,在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沃土上持续迭代升级,二者深度互构、双向赋能:法治浙江以制度框架、法治保障和价值引领,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铺就了轨道;“枫桥经验”以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源头治理逻辑,构成了法治浙江最扎实的基层支撑。
法治立规,回答“经验如何成为规则”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根本在于它始终生长在法治的土壤里。2006年“法治浙江”建设的启动,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基层治理实践、政策倡导走向系统性制度定型打开了通道。
2022年11月起正式施行的《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以“枫桥经验”为主题的创制性地方性法规,它把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使“枫桥经验”从可变的“工作经验”变成了稳定的“法治规则”。
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它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列为基本原则。一地经验,上升为省域法治原则。
随后,绍兴又在全国率先发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年规划,构建“35810”工作体系,在乡村、城市、网络、行业四大实践板块多点突破,用法治思维筑牢化解矛盾防线,以“三张金名片”激活治理效能,走出一条“由经验而制度、由制度而法规”的浙江演进路径。
法治引领,回答“治理如何走向善治”
治理体系走向多元共治。绍兴柯桥发布全国首个《驻村指导员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驻村指导员在选派、职责、职权、管理、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保障。宁波象山通过“村民说事、村务会商、民事村办、村事民评”等行之有效的系列举措,形成了以“说、商、办、评”为核心内容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共商共信、共建共享的治村理事新路子;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把群众参与嵌入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催生出“参与式预算”改革。基层群众协商参与从自发自觉转向依规有序,法治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末梢。
治理方法走向数据驱动。绍兴嵊州的“民情日记”的数字化轨迹很有说服力:从1998年的纸质记录,到2001年的网上“民情日记”专栏,到2011年的“民情微群”、2017年的“民情脚印”APP,再到2024年的“民情大脑”系统,这本“日记”,记的是“民情事”,架的是“连心桥”,还是干群“双向奔赴”共建的“智慧库”。余姚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上线基于微信小程序的移动微法院,后升级为覆盖全国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群众打官司从“跑法院”变为“点手机”。
治理功能走向护航发展。义乌的全国首家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以外调外”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把涉外商贸纠纷化解在市场一线;绍兴坡塘村通过“一线一室一法庭”等举措,整合法庭、公安、司法资源,盘活基层解纷队伍,实现了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从后进村变成网红村。
法治立论,回答“做法如何升为理论”
群众路线的制度化转化。“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层实践,它把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与法治效能。其实践成果正在通过立法形式固化为法律制度,实现了从“经验”到“法治”的升华。
学界概括的“预防性法治”的基层范式。“枫桥经验”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化解”的全链条治理,是“抓前端、治未病”的基层法治实践。《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固化为法定程序,使“治未病”成为法定义务。法治不只是矛盾发生后的定分止争,更是社会秩序的前端塑造。
“三治融合”与实质性解纷。2013年桐乡率先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实践,这一基层创新契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自治激发活力,法治划定边界,德治涵养共识,三者同向发力、相得益彰,既让基层充满活力,又让秩序稳稳立住。
法治赋能,回答“一域经验如何成为全国方案”
概念明确、边界清晰、体系完备,是法治化的基本要求,也是“枫桥经验”从一域经验走向全国治理方案的基础。在更大范围推广实践中,也面临进一步统一概念阐释、强化理论指引、促进理论实践深度融合的课题。破解以上课题,要重点抓好三个体系建设。
构建全景融合的法治场景体系。把法治嵌入物业、养老、托育等高频生活场景,让群众在不经意间受益;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前同步启动“枫桥式”群众工作专班,把矛盾化解在方案设计阶段;依托“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国唯一省域试点,把依法办事的法治素养培育融入村社、企业、校园,让法治理念人人可感知、人人能受益。
构建贯通中外的法治话语体系。提炼“党建引领下的群众路线法治化实践”“以非诉讼解纷为优先的基层矛盾综合治理”等核心概念,推动“群众路线”“矛盾不上交”“三治融合”译得准、传得开,让来自浙江基层的治理经验,成为拿得出、学得会、用得上的治理方案。
构建标识鲜明的法治品牌体系。制定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与评价标准,从治理理念、运行机制、实际效能、群众评价等维度分级认证并动态管理,防止重牌子、轻运行,确保品牌始终与鲜活的法治实践同频共振。
(作者单位分别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绍兴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