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安吉:二十年搭起行政争议化解桥梁
叶诗蕾 施梦颖 姚瑞
■ 叶诗蕾 施梦颖 姚瑞
近年来,浙江行政诉讼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浙江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已连续3年实现“应出尽出”。
行政争议化解,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2006年4月,浙江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重大战略部署。20年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持续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争议双方从“出庭”走向“对话”、从“应诉”走向“解纷”。
出庭更出声
解纷更解心结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极具浙江辨识度的创新制度。1988年,“新中国民告官第一案”就发生在温州苍南。
此后,浙江自下而上、由点扩面逐步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成为全国最早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实践的地区之一。
安吉的实践同样有迹可循。2013年1月,在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时任安吉县公安局局长坐上被告席,不仅到庭,还发表意见、与行政相对人对话,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
此后,安吉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并单独设置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解纷意见发表的庭审环节,安吉县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多年保持在100%。
出庭应诉不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对话、回应诉求。
在一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安吉县人社局出庭应诉负责人并未止步于出庭应诉答辩,而是与法官一同围绕工伤认定的情形释法析理,推动第三方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人企业在意识到应承担赔偿责任后,与原告等人就赔偿金额、付款方式等协商达成一致并申请司法确认。原告等人申请撤回行政案件的起诉并被准许,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实质性参与,让许多原本陷入僵局的行政争议找到了突破口,推动了一批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一中心统筹
全流程化解
如何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与化解,同时压实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实现“政通人和、取信于民”的目标?
2017年3月,安吉法院与湖州市政府原法制办挂牌成立全国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该中心旨在构建“源头预防、调解优先、复议引流、诉讼断后、复盘提升”的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社会协同、人大监督的工作模式,推动行政审判从对抗走向对话、从裁判走向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由此开启。
成立至今,该中心共办结行政争议案件2109件,成功调撤1251件,化解率达59.3%。
以安吉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蓝本,浙江已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并出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程,持续推动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在一起林地权属确权的行政诉讼中,安吉法院发现,确权并不是当事人的最终目标,背后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利益分配才是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安吉法院会同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针对村民关于补偿款的核心诉求制定调解方案。最终,争议各方握手言和,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
抓前端治未病
防风险少成诉
行政争议化解见证了时代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但真正的法治高效,不在于“告”,而在于“止”——将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让群众少一些对簿公堂的周折,才是最务实的回应。
在源头预防上,安吉法院着力配强专业调解力量,邀请人民陪审员、资深律师、行政机关干部等加入调解人才库。同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2021年以来累计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件。
2025年白茶开采前夕,安吉法院向核心产区乡镇发出规范采茶用工的司法建议,并配套发布合同范本、建立流动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于萌芽。此外,安吉法院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核查案件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和实体认定标准,梳理出工伤认定工作在流程细化、材料核验、类案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可以协同优化的方向,助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法院将据此制发关于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的司法建议书,推动规范送达流程、强化材料实质审核、统一用工主体和超龄人员认定标准,开展案件“回头看”和业务培训。依托府院联动,常态化促进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和执法规范提升,以行政审判之力保障工伤认定依法行政,从源头减少复议诉讼,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20年来,安吉法院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实质化解、源头化解,行政审判‘抓前端、治未病’的导向更鲜明、成效更扎实,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路径也更清晰了。”安吉法院行政庭庭长李云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