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岛主” 自尝苦果
王志顺
■ 王志顺
据潮新闻报道,近日,一名网红在宁波象山一无居民海岛私自开展建房开路、捕鱼养殖、搭建设施等活动,以“现代鲁滨孙”的海岛独居人设吸粉引流,收获大量网友点赞与打赏。宁波海警局接警后迅速处置。经勘查,该博主违规搭建5处建筑及各类配套设施,且全程未办理任何海岛使用审批手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很多网友被浪漫的独居场景打动,却不知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公共资源,承载着生态涵养、国土防护的重要作用,受法律严格保护。涉事网红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权限,擅自登岛搭建建筑、改造海岛地貌、布设生活设施,改变海岛原生环境,既破坏了海岛原本的生态结构,也侵犯了国家公共资源权,涉嫌触碰法律红线。
世间从无法外之地,海岛资源的开发利用有着刚性且明确的法治红线。本次涉事的乔木湾岛为法定无居民海岛,其开发、利用与保护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制与审批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海警部门全程取证、现场核查、依法处置,释放出明确法治信号,流量热度从来不是违法的“挡箭牌”,网红滤镜无法美化违法行为,任何侵占、改造国家海岛资源的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追责。
实际上,通过合法途径当“岛主”并非没有可能。2011年,国家海洋局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单位和个人可有偿申请当“岛主”。《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无居民海岛利用申请书、海岛利用方案等材料。可见,想当“岛主”,先得手续合法,不能“占岛为王”。
此次事件绝非个例,折射出当下自媒体行业畸形的流量乱象。当下,部分网红精准拿捏大众逃离都市焦虑、向往田园海岛的心理,刻意将违法占用公共资源、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包装成小众、治愈的生活方式,以此制造流量爆款、赚取打赏、变现收益。更值得警惕的是,全程公开直播的传播形式覆盖面广、感染力强,极易误导网民、引发跟风模仿,滋生更多侵占山野、海域、无人区域的违法行为,持续败坏自媒体创作风气,扰乱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乱象滋生的背后,平台监管短板与公众法治认知缺位的问题同样值得反思。平台算法偏好推送猎奇稀缺的爆款内容,对私占公共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作品,事前审核、风险拦截、限流管控机制存在滞后性,致使违法内容广泛传播,误导社会公众认知。同时,部分网友只关注视频的视觉美感,盲目点赞追捧、热议跟风,间接纵容了网红依托违法行为博取流量的不良风气。
自由源于法治的约束,个人的追求与自媒体的内容创作,始终必须恪守法律底线、公共权益边界。试图踩踏法律红线打造爆款内容、收割短期流量红利,看似收获了一时热度与收益,最终必将面临违建整治、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得不偿失、自食其果。
(作者为安徽省安庆市住建局退休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