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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践行“三个监督”,为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访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

  ■ 本报记者 吴柯沁 通讯员 沈简轩

  “20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从法治浙江建设总体布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作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这对检察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也是浙江检察机关继续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根本遵循。”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表示。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浙江检察机关将继续践行“三个监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追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紧扣“平安建设”,以检察履职保平安、护民生、促治理。

  “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福祉。”胡东林表示,浙江检察机关将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既要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也要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惩治常见多发犯罪。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要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黑客等犯罪,严惩侵犯个人信息等行为。2025年,浙江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1164人。同时,要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打击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维护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严惩非法获取网络平台数据的犯罪。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2025年,全省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比下降13.7%,未成年人犯罪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要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构建未成年人大保护格局。

  胡东林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让群众“案结事了人和”,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以法治轨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紧扣“促新助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胡东林说,浙江检察机关将围绕省委全会“6个重大突破”要求,扎实推进“促新助商”10条措施,以高质效履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服务创新浙江方面,浙江检察构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模式,创新“一案四查、追赃挽损、行刑衔接、综合服务”机制,切实解决企业法治诉求。相关案例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四批典型案例”,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胡东林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加大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打击力度,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同时,加强涉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数据知识产权等前沿司法问题研究,保障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浙江检察机关连续六年牵头开展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专项预防和清理工作,先后开展依法护企和“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并在全国率先出台跨区域涉企刑事案件协作办理工作规程。浙江检察机关将持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在保障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方面,要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深化涉外案件专业化办理,助力解决跨境贸易新业态新问题,健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三是紧扣“四大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二十年来,浙江检察机关致力于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升监督质效。

  胡东林认为,一方面,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继续巩固“四大检察”履职格局,做到刑事检察更加精准有力,民事检察更加高效有为,行政检察更加扎实全面,检察公益诉讼更加成熟完善,检察侦查工作依法稳慎开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着力实现“质效全面提升、监督系统转型”。

  另一方面,借助“数字检察”先发优势,对标最高检“深化升级”要求,加快推动转向“数智检察”,主动融入“1452”政法智能化发展体系架构,构建赋能检察全业务、全流程的智能办案体系,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检察工作模式向纵深发展,提升“四大检察”数智融合履职能力。

  四是紧扣“自我监督”,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检察队伍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力量,其素质能力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和法治浙江建设的成效。浙江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更加突出实干实绩鲜明导向,持续擦亮“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真正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根深才能叶茂。”胡东林说,要深入践行“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制机制,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省检察院将坚持强基导向,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培养一批领军型、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进一步发挥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全国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的示范作用,以更高标准引领浙江检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贡献力量。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践行“三个监督”,为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026-04-29 浙江日报2026-04-2900006 2 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