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扫门前雪”到“共护一江水”
杨建初
今年,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迎来提出与实施十周年(2016—2026)。十年间,这一战略已由最初的生态修复倡议,升华为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国家战略遵循,成为新时代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范式。
长江,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曾在高速工业化进程中承受沉重压力。沿江重化工业密集布局,岸线无序开发,生态系统退化、水环境污染加剧,发展方式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应运而生。它既是理念之变,也是路径之变,更是治理体系之变。
国家层面持续完善制度供给。流域统筹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红线严格划定,推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长江保护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以规划为引领、以政策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十五五”规划纲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对长江大保护作出系统部署,标志着长江大保护由阶段性攻坚迈向常态化、制度化推进。
地方创新与区域协同同样重要。浙江湖州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实践地,在制度创新上持续突破。“河长制”从责任落实入手,实现河湖治理常态化、精细化;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各方保护积极性;生态警务探索将执法力量嵌入治理一线,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放眼整个长江下游,《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共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样板。从“各扫门前雪”走向“共护一江水”,长江下游正在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治理格局。
十年实践,带来了生态环境的转折性变化。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总体恢复向好,物种多样性持续回升,禁渔取得实打实成效。“黄金水道”正加快向“绿色经济带”和“创新驱动带”转型。回顾十年,启示十分清晰:生态优先不是发展的约束条件,而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变量;制度供给是关键支撑,法律法规与治理机制需不断完善;地方探索是重要动力,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互作用;技术进步与产业转型是重要抓手,实现生态治理与产业升级协同推进。
当然,长江大保护仍面临一些现实挑战。区域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部分地区转型压力较大;生态修复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外部环境变化,也对绿色转型提出新的要求。如何在稳增长与促转型之间实现更优平衡,如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如何推动流域治理迈向更高水平,仍需在实践中不断作答。
十年,对一条大江而言不过一瞬;对发展方式而言,却是一次深刻重塑。唯有持续深化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才能让长江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生态之江”和“发展之江”。长江大保护的实践仍在深入推进。这条大河的未来,也将见证中国发展方式的持续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跃升。
(作者系湖州师范大学“两山”理念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