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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思想周刊·学习

政德修养促进正确政绩观的树立

  提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重政绩又重政德”。政德是从政之基。政德既是修身问题,也是用权问题;既关乎个人操守,也关乎政治建设。一是明大德,即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二是守公德,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公用权;三是严私德,即慎独慎微、修身律己。政绩是政德之效。干部政绩是干部政德在治理实践场域中的现实反映。党的干部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政德修养促进正确政绩观的树立

  ■ 孔新峰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对领导干部而言,政绩是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是组织和群众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而言,政绩是领导能力的整体展示,是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政德则既是从政之基,又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党员领导干部要讲政德、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以道德的力量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

  政绩是从政之效,政德是从政之基,二者统一于为民造福的实践。从理论深层看,政绩与政德并非孤立存在,其背后还有根本的政治原则,即政道。政道主要指我们党治国理政所遵循的根本规律,涵盖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其核心在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孔子所言“志于道,据于德”,揭示了政道与政德的内在联系,即“以德行道”,遵循科学规律执政,实际上便是合乎“道德”的执政。政德是从政者对于政道的觉知和把握,是政道的具身体现,是“强大的真理力量”在党员领导干部身上转化出的“强大的人格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而“对领导干部而言,党性就是最大的德”。政绩则是执政党政道与党员领导干部政德在施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礼记》与《说文解字》均强调“德者得也”,政德“内得于心”,政绩“外得于人”,二者呈现出“以绩彰德”的关系。深刻理解何谓正确政绩观及习近平总书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的要求,必须深刻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以德行道、以绩彰德”的道理学理哲理。

  政德是政绩之基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历来强调“为政以德”。《左传》提出:“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将“立德”置于首位,体现了以德为基的政治价值取向。唐代经学家孔颖达解释“立德”为“创制垂法,博施济众”,揭示其根本在于“博施济众”的价值导向和“创制垂法”的制度理性。“立德”本义就是立“政德”,是“明明德于天下”且永垂青史的“立法者暨政治家”的伟业,超越了“立功”“立言”意义上的具体“政绩”。关怀提振世道人心的政务,先于关注解决问题的事务。

  政德可概括为“以德行道”,意味着政治实践必须以基于政道的德性准则约束引导。史学家钱穆曾说:“严格言之,仅有政才政绩,而无‘政德’,则皆不足为政治家,皆不足谓有政治家之风度。”政才体现治理能力,政绩反映实践成效,而政德则决定权力运行的价值方向。缺乏政德约束,即便凭才干取得一时成绩,也非光明恒久之道。

  “为政以德”贯穿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周人在总结商代政治失序的教训时提出“以德配天”,认为只有以德为本、顺应民心,才能获得天命并维持政权稳定。《论语》以“北辰”为喻,说明德性具有凝聚与引领作用;“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则强调源清流洁的示范效应,执政者的德行不仅约束自身行为,也影响社会风气,进而塑造完整意义上的政治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立政德。一是明大德,即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二是守公德,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公用权;三是严私德,即慎独慎微、修身律己。三者相互贯通,构成新时代干部政治品格的核心。领导干部立政德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厘定了新时代好干部的德性标准。

  干部政德直接关系政治生态与社会信任。干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就会信任权力、支持政策、对社会发展有信心;如果干部失德失范,即使短期取得成绩,也难形成持久效能。政德既是修身问题,也是用权问题;既关乎个人操守,也关乎政治建设。坚持为政以德、加强政德建设,构成保持政治清明、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础。

  政绩是政德之效

  政德内在于心性,政绩外显于实行。干部政绩是干部政德在治理实践场域中的现实反映。在“政绩”一词中,“政”强调守正行道,关涉价值立场与行为取向;“绩”源于“纺绩”,本指缉麻成线,寓意铢积寸累、可感可及。就此而言,政绩具有由内在价值取向经由实践逐步落定为外在成效的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外在之“政绩”,是内在之“政德”在治理实践中的外化结果,体现为价值取向的现实形态。

  政德多宏大叙事,政绩系微观实事。政绩不是抽象观念,也不是自我标示,光辉德性必须化为具体德行。墨子主张“取实予名”,强调名称必须以真实内容为依据。孟子指出“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正是在千千万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天大的小事”中,政绩才得以使政德“实至名归”“令名远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首先是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政德重终极追求,政绩贵与时偕进。朱熹《大学章句》将“止于至善”之“止”解释为“必至于是而不迁”,可见政德乃是笃定不移的至高价值原则。而政绩则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彰显持经达变、锐意创新的“时中”观念。时代在变,政绩内容构成在变,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至善追求丝毫未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认识和工作也要与时俱进,看准了的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但不要换一届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显示所谓政绩去另搞一套,不要空洞的新口号满天飞。”这一重要论述是对于“变与常”的持中把握,体现了荀子主张的“体常尽变”之道。

  以正确政绩观统摄发展目标与治理实践

  《周易·系辞上传》指出:“日新之谓盛德,富有之谓大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无比壮丽的崇高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接续奋斗。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以正确政绩观书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盛德大业”,意味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重政绩又重政德,实现“富有”与“日新”、“大业”与“盛德”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任务更加繁重,治理环境更加复杂,政绩的内涵与评价标准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在此历史方位下,必须将政绩置于更长时段、更大格局中考量,使其与人民福祉、制度运行和社会稳定相统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只是干部评价方式的调整,更是回应发展阶段变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今年适逢“十五五”开局之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重要法律,将进一步丰富新时代新征程新阶段的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从现实情况看,错误政绩观当前在一些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发展逻辑与价值导向出现偏失,部分领导干部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不满。而其深层思想根源,则是政德约束弱化,使政绩脱离了为民造福的根本宗旨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是当前全党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总要求,正是为了引导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

  既重政绩又重政德,关键在于以正确政绩观统摄发展目标与治理实践,形成以绩彰德、德绩贯通、德位相配的制度性安排。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价政绩的根本尺度。要坚持科学决策,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避免以透支资源、突破底线换取短期绩效。要强化长周期治理视角,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过程中彰显“历史耐心”与“长期主义”,不断续写党和人民的“盛德大业”。

  (作者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中央民族大学协同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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