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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思想周刊·学习

做好“富民”“三篇文章”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提要:“十五五”时期是浙江持续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突破提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性阶段。要坚持把富民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抓住广大农村这个短板弱项,充分运用“千万工程”的理念、方法和机制,逐步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做好“富民”“三篇文章”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 刘迎秋

  浙江新春第一会指出,今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重要之年。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浙江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近5年来,始终坚持把富民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形成了一系列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富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要求和宗旨,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的哲理和智慧,也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础、“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等观点一脉相承。经验反复表明,没有广泛的“富民”基础,很难实现普遍的共同富裕。通过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障基本民生的过程,既是富民为基的持续实践过程,更是共同富裕不断得到实现的历史发展过程。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浙江始终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数字经济攀高提质、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为重要抓手,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十四五”时期,浙江全省生产总值连续跨越7万亿、8万亿、9万亿三个大台阶,年均增长5.9%,规模稳居全国第4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10.5万元提高到2025年的14万元左右。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7万元,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超过8万元、4.5万元,稳居各省区第1位,收入倍差从1.96缩小至1.81。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从84.7提升至89.6。人均预期寿命从80.2岁提升至82.5岁。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设区市“满堂红”。浙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大民生领域持续用力、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民富可以有多重衡量指标,但其直观形态和基础指标是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其提高幅度。正常情况下,收入水平及其提高幅度取决于群众就业和再就业规模和水平。收入归根结底是就业的函数,就业是企业的函数。只有企业规模持续扩大和数量不断增多,才会带来就业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得益于“一遇雨露就发芽”“有点阳光就灿烂”的民营经济的长期活跃与蓬勃发展,浙江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前列,科技创新成果大量涌现,先进制造产业体系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GDP连跨三个万亿元台阶、人均GDP达到14万元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25年、41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的成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不断迈上新台阶。

  城乡融合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结构大调整、大换代、大升级过程中。尽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短板和瓶颈,但是相对而言,更大的短板和瓶颈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的难点、弱项与堵点主要在农业和农民。

  2025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89%。这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口生活和工作在农村。如果说城镇居民仍然面临收入水平还不够高、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那么,农村居民面临的则首先是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均更低的问题。即便在城乡差别很小的浙江,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也仍有提升的空间。显然,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用富民带动和推进共同富裕的难点、重点及其突破口在广大农村。只有农村居民的富裕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共同富裕才能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支撑。

  以城乡融合为引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不能走传统体制时期“一平二调”的老路,更不能采取“削肥补瘦”“削峰填谷”等蠢办法,必须探索总结和借鉴浙江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充分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的理念、方法和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实施20多年来,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2025年,浙江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土特产富”全产业链总产值达3420亿元,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68%,和美乡村覆盖率达73%。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多田套合”面积18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584.6万亩、总产量132.4亿斤,实现“十连丰”。全面完成单村水站改造提升,让242万偏远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加快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1+3”结对帮扶机制全面建立,永嘉县、苍南县、江山市调出山区海岛县序列,山海协作双向“发展飞地”建设加快推进。要充分运用“千万工程”的理念、方法和机制,围绕“富民”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聚焦山区海岛县,特别是农村、农业、农民,强化都市圈、城市群、产业带和产业集群的辐射、支撑和带动作用,探索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工厂化”、农村经营形态“立体化”、农民生活情境“现代化”基础上的新型城镇化。数据显示,2025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240元,人均消费支出47551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649元,人均消费支出53223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54元,人均消费支出35078元。

  浙江经验表明,随着城乡融合的深入推进和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不仅消费会得到拓展和提升,而且会带来消费的收入函数效应和富民动力效应的持续凸显。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浙江打造形成了一条城乡经济融合高效发展的良性循环链:城乡融合带动居民收入增长,从而拉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进而再带动居民收入提升,逐步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推动经济增长再上新台阶。

  富民为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相互联系、互为促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取得新进展。富民为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是相互联系、互为促进的动态发展过程。

  富民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和必经阶段,既有赖于突破“平均主义”的认识误区,又取决于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的化解。在城乡融合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富民的逐渐普遍化,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制度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必须把提升富民水平与着力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紧密结合起来,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必须聚焦山区海岛和农村、农业、农民等重点难点领域;必须围绕“富民”,统筹“强城”“兴村”“融合”,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必须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机制,力求初次分配注重劳动报酬提升,再分配加大社保教育和医疗投入,第三次分配鼓励慈善和捐赠;必须关注和妥善解决技术工人、小微创业者、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扩中提低”,加快构建橄榄型社会;必须以城镇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收入增长为牵引,带动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升级换代,拓展提升富民领域和发展空间;必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民生兜底、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持续稳中有升。

  “十五五”时期是浙江持续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突破提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性阶段。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浙江要继续深化共同富裕实践,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升民生福祉,让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在之江大地上一步步转化为生动实景,为全国各地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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