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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为创新留出容错空间

  ■ 朱浙萍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容错’空间”。这一司法导向,体现了法律对新兴技术的包容与审慎,彰显了法治在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温度与智慧。

  “容错”不是纵容出错,而是厘清法律责任边界。科技创新,尤其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恰如无人区探险,充满未知与挑战。生成式大模型在训练和推理过程中,受限于数据质量、算法逻辑及算力瓶颈,出现“幻觉”或细微差错在所难免。如果法律苛求完美、动辄得咎,势必会束缚科研人员的手脚。

  报告提到一个案例,某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务中出现差错,研发者已善尽注意义务,且未实际损害原告权益,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不搞简单的“结果责任”,只要出了错就罚,而是坚持“过错责任”,看研发者是否尽到合理义务。这一司法裁定,为新技术的发展留出了宝贵的“呼吸空间”和“试错余地”,无疑给创新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当然,强调“容错”,绝非对侵害权益行为的姑息迁就。最高法报告同时强调,“对利用人工智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坚决依法规制”。这清晰地划定了“容错”的底线和红线:容的是技术探索中的无心之失,不容的是恶意滥用、侵犯隐私、深度伪造等主观恶性行为。这种“宽严相济”的司法策略,确保科技始终向善发展。

  守护创新,也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法治护航不仅体现在判决结果上,也体现在解决纠纷的智慧中。两家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因专利权引发系列纠纷,一判可能两伤,法院以“先许可使用、后协商费用”促成双方和解、专利转化运用。“以调解促合作”的做法,体现了司法的灵活务实,启示我们:在处理涉新技术案件时,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洞察产业发展的脉搏,努力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公约数。

  科技发展的道路从来不是笔直的,而是在不断的试错中螺旋上升。除了司法层面的“容错”机制,我们还需要政策、资本、文化等多方面共同构建“包容生态”,让技术在安全轨道上敢于“跌跌撞撞”地探索,让每一个创新火种都能在风雨中茁壮成长,进而涵养出万物竞发的创新局面,让智慧的源泉充分涌流。


浙江日报 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00004 为创新留出容错空间 2026-03-10 27960392 2 2026年03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