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上城区蔡家园20、21号产权人吴顺清(亡)的相关权利人:
上城区蔡家园20、21号已列入望江单元SC0403-R21-01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含城市居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产权人为吴顺清(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本级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望江单元SC0403-R21-01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含城市居民)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于2026年2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就上城区蔡家园20、21号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申请。现依法公告送达以下材料:
1.浙国房估字(2025)第望江R21-01地块00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浙国房估字(2025)第望江R21-01地块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3.浙国房估字(2025)第望江R21-01地块2-HCYY-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4.浙国房估字(2025)第望江R21-01地块2-HCYY-0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5.杭上征认(2024)第000001号《未登记建筑认定书》;
6.关于作出蔡家园20、2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申请书;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选择告知书及方案。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凭权利人身份证明文书原件,前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门外直街98号领取估价报告、申请书、方案选择告知书、方案等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571-86586853。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