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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专版

  明纬(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登报人未经许可在生产销售中使用与明纬(广州)公司及明纬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近似的商标标识,且使用了“明纬”企业字号,构成了对明纬公司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深表歉意。在此澄清,登报人与明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登报人承诺不再侵犯明纬公司知识产权,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登报人:乐清市欧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侵害明纬(广州)

  电子有限公司

  商标专用权道歉声明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0 2026-02-13 浙江日报2026-02-1300022;浙江日报2026-02-1300021 2 2026年02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