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皮癣广告不能借网还魂
本报评论员 王玉宝 朱浙萍
近日,某知名网络平台旗下免费短剧APP日活突破1亿、月活近3亿的新闻受到行业关注。
然而,正是这家号称免费的短剧平台,在播放短剧过程中,类似帮助不合资质企业申请国家大额财政补贴、链接非法法律服务、“两千元包办学历”“一分钱抢一套茶具”“打游戏日入千元”“下载极速版奖励百元”这样的奇葩广告频繁轰炸。这些广告已非简单的“夸大”,其承诺与真实服务完全不符,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明确界定的“虚假广告”。尤其是行走在灰色地带的虚假信息和广告,欺骗性、杀伤力更大。
以“玩游戏日入千元”的诱导性广告为例,其利用了精密的欺诈闭环设计:通过“现身说法”的故事、伪造的收入流水截图,精准激活用户的侥幸心理。然而,一旦下载,承诺皆成泡影。
这真是“短剧与假广告齐飞,穿越共魔幻一色”。然而,短剧可以魔幻,广告却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岂能如此不守规矩?此类广告之所以大行其道,背后是一套扭曲的流量经济学与平台默许的共谋结构。笔者与业内专家交流后,认为原因需从表层操作深入至商业本质:
首先,在网络平台,“流量至上”模式可能导致审核选择性失灵。平台算法倾向于推送能引发强烈点击冲动的内容,而夸张、虚假的广告正契合这一逻辑。广告主按点击付费,代理商便有动力在“诱导点击”上极致化,甚至无视法律底线。平台的监管技术(如AI识别)并非无力识别,而是在商业收入与合规成本的权衡下,可能选择了“战略性忽视”。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网络平台对其发布的广告负有审核义务,此处的责任不容回避。
其次,在操作层面,虚假广告已形成高度组织化、套路化的产业链。从炮制抓人眼球的剧本,到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推送,再到落地页的诱导设计,整个链条旨在最大化“转化率”。广告主与代理方往往深谙规则漏洞,通过模糊表述规避直接风险,而最终的风险与损失则转嫁给了消费者和社会信任体系。
再次,是“易感人群”在数字鸿沟下的被精准收割。在近10亿规模的短视频用户中,老年人、对特定信息(如快速赚钱、低价购物)有急切需求的人群,因数字素养不足或情境焦虑,更容易成为“精准围猎”的对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指出,部分平台交互设计有意利用认知偏差,这已超出道德范畴,触及商业伦理红线。
最后,是违法成本与暴利收入的严重失衡。在月活数亿的庞大流量池中,即便仅有极低转化率,也足以支撑灰色产业链。广告商常以“小字说明”玩文字游戏,而即便被查处,罚款也常被视作可计入成本的“经营风险”,难以形成震慑。这暴露了当前监管在动态监测和穿透式问责上存在短板。
实际上,在几十年前,城市街头常见的一种广告形态就是“牛皮癣”。如今,在绝大多数城市,这种“牛皮癣”广告已经不复存在。然而,它的变种岂能借网还魂,转战到网络平台?截至2024年底,中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10.4亿人。2025年中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已达678亿元,用户规模已近7亿人。在这种格局下,这些丑态百出、只顾赚钱而毫不讲商业道德、行走在法律边缘的网络“牛皮癣”广告,破坏的实是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挑衅的则是国家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的行动,需系统性破局和治理。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需超越“提醒”,落实“硬约束”。如今,短视频平台的技术监控手段已经十分完备,对于直播、视频中的非法内容识别几乎都能“秒跟进”,不可能对这些大摇大摆的灰色广告、虚假信息毫不知情。平台不能既当流量广场的收租者,又当虚假广告的旁观者。应强制要求平台公开重点品类广告的审核标准与通过率,并建立“先行赔付”基金,倒逼其将风控前置。
推动监管视角与工具“双前移”。网络广告数量庞大、形式多变、跨地域性强,传统监管方式面临挑战。监管应从被动受理投诉,转向主动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全链路动态监测。对于虚假广告,不仅罚广告主,更要穿透至代理机构与放任平台,实施连带责任追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使其“不敢骗”。
构建社会性免疫体系。在要求个体“提高警惕”的同时,更需联合社区、家庭、媒体,针对老年等特定群体开展数字素养“扫盲”,提升全民对网络套路的辨识与抵御能力。
清朗网络空间,关乎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唯有让算法承担社会责任、让平台恪守法律边界、让监管长出“牙齿”,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虚假广告滋生的土壤,让技术进步真正服务于美好生活。
(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社会治理与传播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刘佳佳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