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论述摘编
责任编辑 李雅南
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