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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司法公开的好事持续办好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就裁判文书网“法官隐名”一事作出回应。1月7日,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向媒体明确说明:“按照有关要求,在案件中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姓名,在上网文书中不作隐名处理。此外,案号作为区分案件类型、次序的重要标识,也予以保留。”最高人民法院已要求相关法院整改。此事折射出中国司法公开在经历十余年迅猛发展后,所面临的深层系统性压力与转型阵痛。

  按照裁判文书公开的要求,审判人员姓名与案号是必备内容和核心要素,更是责任追溯与程序监督的关键载体,司法公开是法治文明的基石。但理解当下,需回顾宏观数据。裁判文书公开数量近年呈剧烈波动:2020年达1920万件峰值后,2021年降至1490万件,2022年1040万件,2023年更是骤降至511万件。而2024年又强势反弹至1040.2万件。这种“过山车”行情,远非最高法回应中提到操作员“操作不熟”所能解释,其背后是三重压力的合围。

  首先,是基层法院“人案矛盾”与公开负荷叠加的压力。裁判文书上网所必需的精细化隐私筛查与脱敏,已成为法官在繁重审判任务之外的沉重行政负担。当考核指挥棒变化,数量收缩便成为一种现实的减压选择。其次,是公民权利保护与数据安全风险带来的倒逼压力。《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的实施,提升了社会对隐私保护的诉求。但庞大的文书库也成为商业爬虫甚至“黑灰产业”的目标。部分自媒体为吸引流量,对文书内容断章取义、片面解读甚至恶意炒作,将案件争议转化为针对法官个人的舆情压力。最后,是公开“规模效应”与“实质效能”失衡催生的改革压力。海量文书在积累公信力的同时,也暴露出检索不便、质量参差等问题,普通文书与重要文书混杂,反而可能稀释司法公开的指引功能。

  要将司法公开持续扎实地办好,必须正视矛盾,进行系统性破题。其一,为基层实质性减负,推动“技术赋能”与“精准公开”。应大力研发推广可靠的智能隐名、信息脱敏系统,将法官从繁重手工劳动中解放。同时,公开策略应更精准,优先加大对具有普遍法治引领、教育价值文书的公开力度,提升“效能密度”。其二,完善规则体系,构建权利保护与公众知情权的精细化平衡。正在研究的隐名规则、撤回机制等,应清晰界定何者必须公开(如法官姓名、案号),何者必须隐去,并建立透明、便捷的权利救济渠道。其三,推动“库网融合”,打造分层互补的新格局。理想的图景是:中国裁判文书网继续承担“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数据库功能,保障司法透明的广度;人民法院案例库则发挥“权威规则供给”的指导作用,通过精选案例提升法律适用统一的精度。二者协同,满足社会多元需求。

  司法公开的十余年发展,是中国社会治理透明化进程的深刻注脚。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院系统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上已然遥遥领先。然而,由此揭示的核心命题愈发清晰:如何不让勇敢的领跑者因疲惫而减速,而是让所有公权力部门加速跟上、协同前进?当法院能公开上亿份载明详细裁判理由的文书时,许多行政部门的决策过程与执法数据,仍停留在“结果告知”或“选择性公开”层面。

  这种巨大的“透明度温差”,不仅造成了社会监督压力的畸轻畸重,更深层次地制约了国家整体治理效能的提升。公众的终极期待在于,司法公开所展现的勇气与智慧,能够激励所有公共部门在决策透明、数据开放上同步看齐。只有当公开、透明从某个领域的“特质”内化为所有权力运行环节的本能,法院的“单兵突进”才能真正融入社会进步的洪流,司法公开的下一个十年,方能更加行稳致远。这已超越司法改革范畴,是一场意义更为深远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革命。

  (作者系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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