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事小节抓作风
高燕 责任编辑 李雅南
■ 高燕
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深刻指出:“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优良作风并非抽象概念,而是浸润在一言一行、贯穿于一举一动的实践品格,唯有以见微知著的清醒、防微杜渐的自觉、积微成著的韧劲,从细微处发力、向小节处较真,方能筑牢作风建设的根基,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观小节见大德
“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作风建设从来不是宏大叙事,而是由办公用房面积是否合规、公务用车使用是否规范、基层调研是否深入群众、接待群众是否耐心细致等具体细节构成的现实答卷。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实则是检验党员干部思想境界的“试金石”、衡量政治定力的“度量衡”。
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期间,亲手制定《干部“十不准”》,从“不准用粮食做酒做糖挥霍浪费”到“不准送戏票”,每一条都聚焦作风细节、直指作风痛点。这份对小事小节的执着坚守,让他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共产党人的丰碑。反观现实,个别党员干部将“小节无害”奉为圭臬,认为“收点土特产是人情往来”“吃顿工作餐不算违规”,殊不知小节不守、大德难彰,日常言行中的小松懈,本质上是政治意识的大缺位,最终只会在群众心中失去信任、丧失民心。
防止小错酿大祸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作风滑坡从来不是瞬间崩塌,而是“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纵容中逐渐累积的量变到质变。习近平同志引用这句古训时特别强调:“大多数腐败分子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现实中,不少干部的堕落轨迹都印证了这一规律:从接受一条烟、一瓶酒的小恩惠,到收受购物卡、现金的常态化,再到陷入权钱交易的“深渊”,正是对第一次“失守”的放任、对小问题的漠视,最终让“微腐败”演变成“大祸害”。
更需要警惕的是作风领域的“破窗效应”。习近平同志在《生活情趣非小事》中指出“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深刻揭示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示范辐射效应。心理学研究表明,当第一个作风漏洞未被及时纠治,就会被贴上“可容忍”的标签,进而引发“一人违规、众人随之”的连锁反应——小错演变为潜规则,潜规则固化为坏风气,最终侵蚀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抓早抓小”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对细微处的作风偏差及时纠偏,方能守住作风建设的“第一道防线”。
抓常抓细求长效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既需要内化于心的思想自觉,也需要外化于行的制度约束,更需要落脚于民的实践担当,唯有三者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才能构建起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以“慎独”修身,守好无人之时的底线。《追求“慎独”的高境界》一文强调,党员干部要“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慎独”不是独处时的伪装,而是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政治自觉,是党员干部最本真的党性修养。面对“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面对“酒杯中的陷阱”“红包里的诱惑”,党员干部必须建立常态化自我检视机制,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坚持抓细、抓常,从一次守规到一贯守正,从被动约束到主动自律,让“小事不放松、小节不放纵”成为融入血脉的行为习惯。
以严规立矩,管住细微之处的问题。《莫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一文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作风建设不能仅靠“软约束”的自觉,更需要“硬杠杠”的制度护航。现实中,一些小问题反复出现,根源就在于制度“笼子”扎得不紧、执行“鞭子”挥得不狠,让制度沦为“稻草人”。破解这一难题,既要精准制规,针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具体问题,细化“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清单,让制度从原则性要求变为可操作规范;更要铁腕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片,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制度相继出台,正是通过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硬约束”涵养好作风,让党风政风焕然一新,这正是制度治本的生动实践。
以为民落脚,把小事办成民心工程。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作风建设的成效,最终要靠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党员干部的作风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呼声是作风建设的第一信号》一文强调“把群众的需要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需求”。对党员干部而言,老人办事能否少跑腿、企业审批能否更便捷、社区环境能否更宜居,这些看似琐碎的小需求,实则是关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大民生。我们要牢记作风建设的“考场”在基层一线,“考官”是人民群众,只有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把群众的“急难愁盼”转化为攻坚清单,把民生小事办成暖心大事,才能答好新时代作风建设的“民生考卷”。
(作者为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