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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反诈“利剑”:
一部地方性法规如何守护百姓“钱袋子”?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正式施行

  12月1日,一部备受瞩目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这并非一次简单的“打补丁”,而是浙江以立法形式,向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社会“毒瘤”发起的又一次体系化、纵深化的总攻。它标志着浙江的反诈工作,正从过去以专项行动、政策驱动为主的模式,全面转向一个依靠法治力量、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源头治理的全新阶段。

  《实施办法》为“全民反诈”注入法治强心剂

  诈骗手段迭代太快,防范总是慢半拍。这是过去反诈斗争中最真实的写照。这背后,是长期困扰治理的难题,多部门“协同难”、技术反制“赶不上”,以及由此衍生的防范过度影响生活、个人信息泄露难杜绝、涉案资金返还难等“痛点”。

  《实施办法》的诞生,正是对这些难题的正面回应。

  这部法规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全民反诈”从一句口号,变成了一项有法律刚性、有明确罚则的社会总动员。《实施办法》通过单列“宣传防范”一章,并创新性地设立“已尽职责免责”条款,极大地激发了银行、通信、互联网企业乃至社会公众的劝阻积极性。

  厘清各方“责任田”,

  从“多头管理”到“攥指成拳”

  反诈从不是哪个单位一家的事。但过去,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协同不畅,常导致“多头管理”的尴尬。

  《实施办法》以法律形式,对金融、通信、互联网三大关键领域的主管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责任进行了“清单式”的明确。

  如《实施办法》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测处置义务,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将大大提升。

  它不是对国家法律的简单复制,而是将浙江近年来在实践中收获的“三侧同防”“精准滴灌”等有效经验固化为法规,并赋予其强制力。

  从“被动防御”到“主动治理”,

  浙江探索反诈新路径

  如果说压实责任是“筑牢防线”,那么推动治理模式的变革,则是浙江反诈的“制胜关键”。

  《实施办法》对96110预警劝阻专线的体系化建设、数据共享平台的构建、各行业监测预警技术的应用等作出了刚性规定。其核心,是推动反诈工作从“被动”向“主动”的战略转型。从外部要数据转向内部建防线,推动银行、通信、互联网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优化,让风险识别成为一种内生安全阀。

  浙江正全力将96110打造成集预警劝阻、咨询求助、线索举报、申诉处置于一体的社会治理品牌和民生服务枢纽,确保群众涉诈诉求“一号响应、闭环处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办法》将浙江多年来在实践中探索出的有效经验,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这不仅为浙江自身,也为全国反诈工作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样板。

  《实施办法》的施行,不是终点,

  而是一个新的起点

  在浙江,一场反诈治理的“重塑之战”已经打响。这不仅关乎每个人的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正义与秩序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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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地方性法规如何守护百姓“钱袋子”?
2025-12-01 浙江日报2025-12-0100013;浙江日报2025-12-0100015 2 2025年1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