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理论研讨会
应时有效行使决定权
持续健全“四个机制”
记者 蒋欣如
本报杭州10月15日讯 (记者 蒋欣如) 15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理事会会议暨第十二次理论研讨会在杭州举行。10位优秀论文作者、单位负责人围绕“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主题,聚焦高水平行使决定权、重大事项范围等作交流发言。
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围绕应时有效行使决定权,进一步拓展选题范围、完善程序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深化品牌建设,决定工作总体有力有效、可圈可点。
应时有效行使决定权,全省各级人大要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找准找好履职行权路径,推动人大决定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要坚持全局性、重大性、法治性原则,细化事项范围,因地因时调整完善,健全清单化选题机制;要在党委领导下,健全从提出、制定到实施、监督的体系化实施制度机制;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决定工作全过程,健全民主化参与机制;要立足制度根基、强化理论支撑、借力技术创新,健全要素化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