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调查情况
●部分藻类及其降解产物(含硫醚类异嗅物质)进入取水口,导致供水嗅味异常
●依规依纪依法对7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记者 唐骏垚
本报杭州7月23日讯 (记者 唐骏垚) 7月16日,杭州市余杭区部分小区发生供水异常。23日,杭州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杭州市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事情发生后,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和国家、省级专家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参与指导。
联合调查组结合各项水质检测结果、环境监测数据及水文水利数据,对问题发生及处理过程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水样中检测出的硫醚类物质是一种有机硫化物,在水中较低浓度即可产生蒜味、沼泽味、腐臭味等异味。7月初以来,持续高温晴热,东苕溪仁和水厂取水口上游及周边一些水体藻类快速繁殖。随着前期降雨汇流,部分藻类及其降解产物(含硫醚类异嗅物质)汇集到仁和水厂取水口附近,并于7月16日凌晨进入取水口。综合分析,此次供水嗅味异常是气候、环境、水动力条件等多种因素叠加情况下导致的。
关于市民群众关心的自来水出现“发黄”“发浑”问题,《通报》称,根据调查分析,目前供水管道主要是铁质管道,事情发生后余杭制水有限公司、余杭水务控股集团下属供排水公司先后采取水源切换、供水调度和水管冲洗等措施,引发供水水流方向发生变化、水流速度突变,冲刷管壁导致锈层脱落产生“黄水”或“浑水”,部分进入供水水箱或用户,一般放水一段时间后可恢复正常。目前,余杭区已组织完成受影响的2个街道49个村(社区)支管及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工作。如用户发现仍有水质浑浊情况,可联系所在村(社区),村(社区)将及时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通报》称,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充分暴露出当地在公共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等方面存在问题和短板,尤其是对水质变化监测预警不足,突发应急预案不完备、机制不健全、应急响应迟缓、信息发布滞后,部分涉事部门见事迟、行动慢、监管不力,少数党员干部风险意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淡薄,教训十分深刻。
根据杭州市委部署,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余杭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工作的区委常委、副区长,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水务工作的局领导(二级调研员),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委员、余杭环保科技公司总经理,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分管客户服务工作的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余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等7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事情发生后,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已对杭州全市33座城市供水厂全面开展检查排查,出厂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后续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加密水质检测频次,加强对硫醚类物质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参考指标的检测,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为更好回应群众关切,街道、村(社区)的专项服务组将强化对接,根据已登记的居民群众诉求,持续上门做好跟踪服务;持续主动做好安全供水质量检测,坚决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及时提供健康监测和医疗服务。针对供水异常导致用户净水器滤芯受影响的情况,免费更换净水器滤芯;考虑到受影响的2个街道49个村(社区)自来水用户近期供水管存水排放的实际情况,明确7月份水费全额免收;16日至17日期间,2个街道有生产的食品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已进行封存,下一步根据检测结果做分类处理。
《通报》表示,杭州市委、市政府和余杭区委、区政府对此事给广大市民群众生活生产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深表歉意;市、区两级将直面问题,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管控机制,牢牢守住城市供水设施安全底线,切实维护群众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