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长护险政策有序推进
超5600名失能人员享受政策红利
■ 章雨晨
“现在有专业护理人员上门照顾老伴,帮我们家减轻了负担。”新昌县七星街道的盛阿婆说,她的老伴梁爷爷因病失能多年,日常照料时常令她力不从心。今年1月,绍兴市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政策,为像梁爷爷这样的失能人群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及保障,终于让这个家庭的生活重回正轨。截至目前,绍兴市累计有5600多名失能人员享受到了长护险待遇。
长护险是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社会保险“第六险”。长护险的主要保障对象是重度失能人员,申请享受长护险的失能人员须是参加绍兴市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经过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且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本人或者监护人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请失能等级评估,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自出具评估结果次月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
在服务方面,起步阶段,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的服务主要以基本生活照料为主,包括清洁卫生类、营养摄取类、排泄护理类、移动舒适和安全护理类、生命体征观察与护理类、用药指导类等六大类共42项服务,这些服务将由定点护理机构根据失能人员的具体失能情况来提供。
在待遇方面,失能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服务方式,根据失能等级不同,实行差异化支付,满足不同群体的护理需求。选择机构护理的,失能人员入住在定点护理机构,由机构提供24小时护理服务,符合长护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重度失能Ⅰ级人员40元/床/日,重度失能Ⅱ级人员50元/床/日,重度失能Ⅲ级人员60元/床/日。选择居家护理的,失能人员住在家里,由定点护理机构派出护理人员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符合长护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按75元/小时计算,支付比例为80%,并根据失能等级享受规定时长的护理服务,重度失能Ⅰ级人员每月不超过20个小时,重度失能Ⅱ级人员每月不超过25个小时,重度失能Ⅲ级人员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
截至目前,绍兴市长护险参保人员已超过460万。“现在申请长护险待遇主要有3种途径,参保人可以通过‘浙里办’App、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居住地定点护理机构提交申请,非常方便。”绍兴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