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制度供给 助力民企发展
褚国建 谢遥 编辑 李雅南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浙江省委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时强调,要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在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委相关政策落地的过程中,要巩固浙江在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先发优势,进一步提升用制度保障政策落实的力度,以澎湃的法治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创新活力和持久动力。
巩固以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优势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显著特色和突出优势,制度创新和法治保障是推动浙江民营经济持续创新创造、精彩蝶变的重要原因。早在2004年,习近平同志就针对当时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遇到的矛盾问题提出“五个转变”的要求,强调要“向更加注重信用、质量、生态和遵纪守法的经营方式转变”。新时期以来,浙江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法治体系创新,形成了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优势和先行经验。
一是善于通过地方立法创新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因势利导、破立结合,主动推进法治改革和制度创新,积极营造了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按照法制统一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聚焦市场准入平等、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关键领域,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立法,从优化政府服务、强化要素支撑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二是善于运用执法司法创新为民营经济破解发展难题。浙江将服务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浙江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推行“互动治理型”执法新模式,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让“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成为执法常态,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融入企业基因。
三是善于凭借法治产品创新为民营经济提供精准服务。浙江聚焦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一系列政府自身改革,率先提出并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凸显法治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近年来,浙江又创新打造了一大批助企惠企的法治服务场景和重大应用,围绕政策直达、公共服务、法企联动等环节,无缝对接辖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帮扶,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进一步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瓶颈”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在确保政策落实、政令畅通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制度与政策之间的衔接融合,进一步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瓶颈”。
一是聚焦平等保护,持续优化制度政策落实度。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制度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和我省“三项清单”“七个不准”等要求,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立法,在维护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权益上切实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认真执行“三张清单”制度,明确交往规则,划清底线和红线,消除不必要顾虑。
二是聚焦依法合规,持续提升制度政策规范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各级政府的权力和职责边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履行各项职能,坚决防止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当前特别是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要采取有效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推动民营企业更加自觉地依法合规经营。
三是聚焦创新开放,持续增强制度政策促进度。强化制度保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民营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快构建创新生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治服务。
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扛起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的重任,要着眼于破解突出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教育引导,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我省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
一是要强化制度供给,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持续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的要求,深入落实民营经济“32条”,着力加强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制度供给。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动民营企业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二是要提升服务品质,把应有的法治服务提供到位。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围绕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升司法服务效能,推动司法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强化高频涉法风险的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加快推行互动执行型执法模式,提升行政执法服务质效。
三是要加强教育引导,携手走好先富促共富之路。教育引领民营企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民营企业家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拓宽参与渠道,加强制度指引,持续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让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上走深走实。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