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救助+”多元模式让法治更温暖
罗依婷
近期,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伤害案中,发现受害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第一时间把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控申检察部门。经过审查,控申检察部门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被害家庭发放救助金,共计2.2万元,同时未检部门积极协调社会组织对两名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霾。这一案例,正是该院打造“救助+”多元模式、破解民生难题的缩影。2024年以来,该院通过“救助+”模式累计发放救助金60余万元,惠及近90个家庭。
传统司法救助多依赖当事人申请,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打破传统司法救助“被动受理”模式。除了上述案件中,依托内部大协作机制移送线索外,还不断借助外部力量。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提前沟通,积极构建与法院执行部门协作机制,重点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未得到有效赔偿而致贫致困的情况,逐一调查核实,进行精准救助;另一方面,依托大数据技术对已办案件开展“回头看”,筛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需要重点帮扶救助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群体,办理救助案件23件,确保困境人群“应救尽救”。
此外,在平湖,司法救助并非“单纯发放司法救助金”。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打造“救助+”多元模式,即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融入社会救助、公益救助、法律援助等。同时,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时,注重发现支持起诉线索,在支持起诉过程中持续关爱弱势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形成贯通联动。在办理困难妇女钱某及其两名幼子女司法救助案中,检察长带头下访接访,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缓解被救助人生活困境,又与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启动社会救助,协助其纳入“母亲援助工程”;同时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钱某母子三人维护自身权益,真正实现“一案救到底”。以个案为契机,该院联合民政、妇联等八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探索以检察力量撬动共富杠杆,积极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市慈善总会设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对象帮扶专项基金,并通过该基金救助40人累计发放救助金约23万元。这一创新实践,不仅解了群众“燃眉之急”,更探索出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新路径。
(罗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