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学的文化意义
——吴震教授在“第五届阳明学与浙江文化学术论坛”上的精彩观点
编辑 李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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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上海儒学院执行副院长、上海市儒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社科院国际阳明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际儒联理事暨学术委员会会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哲学、宋明理学、东亚儒学等。主要著作有《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传习录》《朱子思想再读》《阳明后学研究》《东亚儒学问题新探》《阳明学再读》等。
阳明学的文化意义
——吴震教授在“第五届阳明学与浙江文化学术论坛”上的精彩观点
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便提到了王充、王阳明的批判、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在不同场合引用王阳明的学说和主张。从文化角度看阳明学的文化意义,这是我们今天重新了解阳明学的一个重要维度,因为阳明学既是一种哲学思想,同时也是一种文化传统。阳明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密不可分,阳明学的兴起与发展与当时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传承有着密切关联。从理论系统看,阳明学有着浓厚的文化意识、文化担当和文化精神。以下从三个方面略谈阳明学的文化意义。
阳明学的文化意识
“文化”一词,含义丰富而复杂。在中文中,文化一词源自《周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句话。这里的“文”特指“人文”,与“天文”相对而言。文化就是指人类存在及其活动的方式,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思想、宗教、道德、艺术等各方面,因而文化往往表现出地域民族、时代社会、行为方式乃至价值观念的特性。孔子开创的儒学是一套文化体系,内含丰富的人文精神和重要的价值观念。
发轫于16世纪的阳明学,充分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心学思想,在继承创新中国心学传统的基础上,王阳明得以形成自己的心学思想。这表明阳明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也只有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才会凝聚出阳明学的思想学说。也就是说,王阳明对心学问题的思考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这种文化主要包含孔孟开创的儒家思想文化。从阳明学的理论出发,就会发现心学不仅是一种哲学,更是一种文化,故有必要从文化的角度来思考阳明学的思想意义。
阳明心学继承发展了先秦儒家特别是孟子的心学传统,同时对于唐宋已深入中国传统文化内部的佛教道教的思想智慧也有充分汲取,对中国化的佛教以及中国本土的道教不是一味排斥,而是从文化接受的态度出发,对其思想作一番创造性的转化,使之成为建构阳明心学的有益营养。当然在文化传承等方面,阳明学的文化意识仍然是以儒学为主,从总体看,阳明学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理论创新。这种创新之所以可能,根源就在于阳明学有着基本的儒家文化意识。
也正由此,阳明学是一种儒家文化的思想形态,而不是儒释道三教的混合形态,儒家文化构成了阳明学的思想主体,同时这一主体性思想又有多元性的表现。王阳明有一个生动的比喻,叫作“厅堂三间”之喻,在三间厅堂当中,儒学占据正堂,佛道两教分居左右两间厅堂,三家共同构成一个屋檐,但正堂的地位仍然属于儒家。这就可以看出,儒家作为主体,可以包容佛道两家。这正是儒家文化多元一体的生动表现。
如果单从哲学的立场出发,由于预设不同,儒释道三家就不免发生冲撞,但从文化的角度看,由于佛道两家根据自身与人为善的思想学说,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人文化成”的意义,而阳明心学无疑将“人文化成”当作自身的核心关怀、最高目标。故而阳明学对佛道两教的容纳吸收正反映出阳明学的一种开放精神,这一精神在晚明中西文化交流互鉴的过程中得到充分展现,也推动了中国传统文化多元一体的发展。
阳明学的文化担当
阳明学的文化意识具体展现为“担当精神”。这里所说的“担当”,具体指基于文化意识的社会担当。在历史上,儒学向来被认为是一种“经世致用”之学,经世致用意味着儒学从来不是脱离社会的玄思妙想,而是着眼社会现实的实践之学。用阳明学的术语来讲,实践之学表现为“事上磨练”。这里的“事”在广义上就是指人的活动及其社会生活,其中也包含实际的个人心态以及人心意识所投向的“物”。
按照阳明学的“心即理”“物即事”的一套理论,一方面,人的身心离不开外在事物;另一方面,外事道理又必然投射在人的心性活动当中。也正由此,人的道德行为及身心实践必然在“事事物物”上得以落实。在阳明学看来,脱离人心活动而向外物寻求物理的行为,不免有舍本逐末的嫌疑。这种心学理论看似过于强调心灵意识的主体性,而忽略了客观道理对人心的正面作用,比如,读书明理既可增进知识,同时也可端正心态。然而在阳明学看来,道理的存在须通过人心的活动才能呈现其意义,知识的增长也唯有通过正确的身心状态才能展现其价值。事实上,理论或知识虽然客观存在,如同外在世界是一种实在一样,但如果脱离了人的活动,那么外在世界将变得毫无意义和价值可言。
重要的是,人的活动总是与人心状态有关,而人心往往有双重性,既内含道德意识,又指一般的认知意识,这些意识活动对人心走向具有决定性作用。若就人心本质而言,人心受良心的本质规定,良心表现为善良的意识、意向或意志。阳明学的核心概念良知一般被解释为良心。由于良知是人之为人的本质,故良知必然是大家拥有的普遍存在,这种普遍性的良知就可以成为社会伦理的规范。
不仅如此,根据心学理论,良知更是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社会共同体正常运作的根源所在。尽管在思想史上,良知主要是指个人性的善良意志或道德意识,然而经过阳明学的理论推衍,良知不仅是个人性的道德意识,而且是一种“同是非”“公好恶”的社会性道德意识,因此良知象征着伦理秩序、社会秩序。近代社会从西方引进的“社会公德”论,其实在阳明学当中已有关注,尽管说法各有不同,然在实质上都强调社会的有序运作有赖于社会良知的力量,而这种社会性良知得以确立的基础又在于所有社会成员个人道德的增长。
毫无疑问,阳明学以确立个人性道德为基础,目标则在于重建社会的道德秩序,从而使社会文明的发展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承担起建设社会良俗秩序的责任,而且这种担当是根源于人心良知的义务。
阳明学的文化精神
大家知道,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史上,存在一种精神性传统,叫作“道统”,即圣人之道的传统。这一传统由来甚久,历史上可以追溯到孔孟直至尧舜。但是从尧舜到孔孟长达数千年,这一传统何以得到绵延不断的传承?按理学家的道统论,儒家道统主要依赖“心传”(朱熹语)。这里的“心”不是指具体的人心,而是指一种绵延不绝的精神性存在。王阳明说过“圣人之学,心学也”,断定“心学”是贯穿儒学历史的命脉,故儒家道统也唯有依靠心学得以传承。这是阳明学的道统观,体现的主要是一种文化精神的传统。
结合阳明学的良知理论来看,良知理性的个人性发展最终必然指向关乎人与社会的文化建构,因为良知不仅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文化精神的体现。文化精神是任何一个社会所必需的,而文化精神不能是空泛的,依阳明学的看法,一个社会的文化建构有赖于人的良知精神。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的文化精神具体表现为每个人的良知精神。反过来说,良知精神又体现为社会的文明发展。
从理论到现实、从知识到实践、从人心到社会,存在一个互为转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关键性因素不可忽略,就是社会每一个成员在内心中都必然存在道德理性的良知,由良知理性才能成功转化个人的道德,而个人道德的改善才能成功转化整个社会的道德。因此良知理论虽重在道德主体的个人转化,但更为重要的显然是如何转化社会的文明状态以及推进社会的文化建构。
自宋代新儒学开创了一套被称为“道学”的思想理论以来,道学家就有一种自觉的社会担当意识,叫作“以斯道觉斯民”(程颐),就是“以道觉民”的意思。贯穿整个宋明儒学思想运动的核心关怀,可用“以道觉民”一语来概括。在阳明学的时代,“道”的观念发生了内在化的转变,被内化为良知,而良知就如同天理一般的普遍存在。基于这一理论设定,阳明心学家普遍认为良知就是社会公道的象征。
根据《明史》记载,王阳明开创心学之后,出现了“门徒遍天下,流传逾百年”的思想现象。那么,阳明学何以在晚明一百多年的历史时段内,发生了如此深远的思想影响?究其原因,这与阳明心学推动良知理论世俗化、平民化的社会转化有着密切关联。在阳明学看来,良知不仅在理论上构成“乾坤万有”的根基,而且在现实中发生于“日用常行”的过程中,因为良知必然在日常生活中体现自身。这一良知学说以通俗化的语言方式,得以在士人及庶民阶层广泛流行。因为一个人不能逃乎天地之间,更不能抽身于伦理社会之外。作为社会的具体存在,人的良知成为推动社会秩序重建的动力。所以对阳明心学而言,“以道觉民”的最好方式就是在广大民众中推动良知实践。
正是基于良知即人之本心同时又是社会存在这一信念,王阳明强调良知具有“当下具足”而又“万古一日”的普遍性特征。由此,每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在日常生活中落实良知的实践。阳明学在晚明社会之所以有迅速扩展,根本原因在于阳明学良知理论不仅是一种哲学理论系统,更是一种“思想文化”系统,其中贯穿着以传承儒学命脉、勇于社会担当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文化精神。可以说,传承文化的使命感在王阳明开创的心学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可理解阳明学何以会表现出“文化意义”。
总之,从文化的视域看,阳明学显然是儒家思想文化的一种传统形态。文化传统有其自身的生命力,现代中国文化的建构需要传统文化的加持,传统与现代之间不应是阻断的而应是连续的。因此儒家文化、阳明文化在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仍有着重要的意义。面向传统、立足现代、接续文化,以使传统文化得以创造性转化,这应当是当今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时代课题。
【作者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浙江工商大学东西文明互鉴研究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