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 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全过程普法
黄昌聪 潘旭强 汪宝成 徐少卿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通过“请进来、走下去、面对面、敞开门”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具有较强对象感、体验感、参与感的法治宣传教育。
湖州
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湖州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聚焦生态文明,先后出台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11部,相继颁布《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等,填补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多个立法空白,筑起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墙”。
对于地方性法规而言,如何从“纸面”落到“地面”,从“规定”变为“自觉”,普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湖州的田间地头、茶山竹海、太湖溇港,常可以看到身穿制服的“生态警长”“森林法官”“森林检察官”们落实普法责任制,为群众普及法律常识、指导纠纷调处、开展巡回审判,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向群众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的环境保护与修复理念,实现“查处一件、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随着2023年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在湖州举行,市民群众的生态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湖州市水生态法治展示馆、南浔古镇生态环境流动普法驿站、德清县下渚湖自然资源普法基地、长兴县十里古银杏长廊“法助杏福”法治文化示范带、安吉县生态环境检察教育基地等一批生态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普法社会效应。同时创新“法律明白人”担任景区“法治导游”、民宿“法治管家”等模式,积极普及生态法律法规。
依托融媒资源,湖州市委市政府推出全媒体专栏《看见》,以生态热点事件释法明理,9000多万人次参与互动,实现媒体监督“小杠杆”撬动社会治理大效能;市普法办主办的“局长和你有法说”“律师来了”等普法直播间,推动生态法治融入“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
在湖州,既看见“生态之美”,也看见“法治之美”。深耕“家本故里 法治湖州”品牌、召开“沈家本与生态法治学术研讨会”、成立“沈家本法学院”,以中国法制现代化先驱沈家本为例,湖州从提升生态法治专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科研能力等角度推动生态法治融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营造“抬头见法”的“法治生活圈”。
嘉兴
把“根脉之地”打造成“法治高地”
红船、湖心岛、烟雨楼……在南湖,红色文物铭刻着红色记忆,承载着红色历史,守护着红色传统。
2016年,“南湖保护”正式列入一类立法项目。坚持开门立法,广泛调研,接地气、听民声、纳良策,《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于2017年正式实施。今年6月,修改后的《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公布施行,引起周边居民热议。南湖街道的“法律明白人”自发为周围居民答疑解惑,讲明一项项创新举措,通过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有效推进了新条例落地生根。
守护红色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嘉禾大地上的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法治氛围愈发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得益于嘉兴始终把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提升全民普法工作实效的“牛鼻子”。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嘉兴形成较多具有“红船味”“嘉兴味”的守法普法特色经验,4次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成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绘就普治并举的“大普法”新蓝图。
一方面,嘉兴不断拓展普法责任主体,将守法普法成员单位责任主体范围从原来27家单位拓展为95家,广泛覆盖具有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管理服务等职责的市级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基层自治组织等。反诈、反邪、禁毒、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等普法宣传形成新媒体矩阵体系。另一方面,嘉兴压实普法责任制不放松,督促各普法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管好普法“责任田”,创新开展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建立行之有效的督促、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构建普法责任闭环。
围绕建强“三支队伍”等中心工作,2023年,嘉兴整合了该市司法局“嘉兴普法”小程序、秀洲区“法助小微”、桐乡“数字普法人”等3个项目,推出“精准普法一件事”项目;今年又迭代升级3.0版,推出“数智普法人”小程序,解决面向企业普法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通过合同快审智审、“全能数字律师”等增值服务,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绍兴
法治为笔描画古城保护新图景
古城绍兴名垂青史,今日绍兴霞光溢彩。立足长远、统筹谋划,绍兴从顶层设计破解“古城风貌环境保护面临的城市现代化发展”难题。
2019年《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此为契机,绍兴主动扩大社会参与,使普法工作主动融入立法过程中。每年7月15日是“绍兴古城保护日”。自2019年来,绍兴积极开展“我为绍兴古城代言”短视频征集、“古城光影”摄影比赛、探寻绍兴古城定向挑战赛等主题宣传活动,让市民进一步了解古城文化,为古城保护尽一份力。相关部门、街道组织开展系列普法集市,通过陈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解答法律问题等形式,现场向市民解读《条例》,普及法律知识,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古城保护行动。
同时,绍兴加快出台《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绍兴古城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绍兴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运行工作制度》等基础性文件和配套规章,统筹推进全过程普法,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多年来,绍兴市对标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坚持守正创新,重塑城市文脉,推进古城整体保护、合理利用,推动古老文化和现代文明在绍兴古城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通过科学有效的普法宣传,古城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古城旅游资源得以激活,古城化解了历史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间的矛盾,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
“人、财、物都得到了保障。”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绍兴市规划学会副会长、古城保护专家陈扬看来,“绍兴从保护到开发再到利用,离不开《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施行以来,人们看到的是活着的古城古镇,是古色古香的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与现实全面融合的街道、桥梁、河流、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