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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综合执法办

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2024年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我省提出以改革破局、以创新开路,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破解新的“成长的烦恼”,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当改革步入深水区,必定要涉险滩、啃“硬骨头”。作为全国民营经济发祥地,年初,台州成为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试点,率全省之先探索破解重复多头检查、分散低效监管等涉企执法、监管不规范问题。

  近日,台州出台《关于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出6大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预防性监管新模式,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全方位开展多头重复检查综合治理……一系列示范引领成果掷地有声。

  建立规则标准

  化解监管规范难题

  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检查企业次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是台州聚力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

  为此,台州市综合执法办联合浙大公共政策研究院对全市600多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与企业负责人一对一访谈,与市级部门、乡镇(街道)、网格员等座谈交流,发现监管职责不清、标准不一、方式单一等是症结所在。

  破难,亟需为规范监管建立规则和标准。于是,台州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企业侧”理念,创新构建综合监管体系。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制定明确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确定监管措施、内容、频次等规则和经营主体应当执行的管理、技术、安全等标准,并通过专家论证,依法向社会公开、实施应用。率先制定建筑垃圾运输、燃气、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6个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下称“标准”)。

  “标准”既明确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应当执行的标准,又明确行业监管规则,还制定《行业自检清单》《行业检查清单》。这一系列内容准确回答了“查什么、怎么查、查几次”的问题,为政府规范监管和企业合规经营提供可靠遵循。

  随着“标准”出台,经营主体最直观地感受到了改革之变。路桥区十里长街景区,一支整合综合执法、公安、市监等多部门力量的执法队伍正对商家开展安全生产等检查。仅半个多小时,快速集成了一张联合检查结果清单。“以前各部门分头来,现在一次到位,说是要减少对我们的打扰,太贴心了。”网红餐饮店“箱笼”负责人吴海军说。

  “联合检查就像定制班列,主管部门‘发车’,我们顺路‘搭车’。”对此,路桥区市监局的执法人员介绍,全流程有“标准”可循,不仅在执法检查时有模板,还能现场沟通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疑难杂症,非常方便高效。

  聚焦主体责任

  推行预防性监管新模式

  “综合监管”背后,不是简单的检查次数减少,而是执法理念的转变和监管体系的重塑。台州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前瞻治理、前期防控,推行预防性监管新模式,做实做足“前延”服务,助力企业更好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如何进行日常防火?火灾发生时如何逃生?如何做好防触电?日前,一场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活动在路桥区螺洋街道开展,参与者均为附近的鞋帽制造企业相关负责人。鞋帽制造业是螺洋街道特色支柱产业,当地消防部门联合应急局以行业为单位开展集中培训演练,为企业安全生产把好关。“培训‘干货’满满,安全教育提高了我们对于危险因素的识别能力,实战演练也让我们掌握了应急处置的办法。”台州市路桥露宇鞋业厂负责人叶明正说。

  这是台州聚焦初始性预防,做好事前规制引导,深化打造预防性监管模式的生动一幕。今年,台州推进行业跨部门综合教育培训全覆盖,立足监管工作与监管对象之需,制定相关行业的普法和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并纳入年度监管计划,做到与监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截至目前,台州在餐饮、燃气、物业、模具、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开展跨部门教育培训,惠及企业1.8万家。

  常态化自查更有助于企业化解潜在风险,助力高质量发展。于是,台州推进行业自查自检清单全覆盖,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检,降低合规经营成本。浙江铭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负责人翻开企业自查自检清单,清单上生态环保、消防安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检要求、频次、问题处置方式等内容一目了然。“办企业,重中之重就是安全,有了这个清单,就像有了合规经营指南,如果有什么问题还能随时预约部门上门指导,帮我们把自己的责任落实好。”今年,台州推动企业在商业预付卡、医疗美容、网络直播、生态环保、公共场所卫生、特种设备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危险货物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自查自检5500多次。

  此外,台州还协助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等,积极扩容行业“朋友圈”,提升行业自治水平,推动执法部门和企业协商共治。黄岩区出台《行业协会自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及资源优势,协同为打造企业最有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指导服务。

  规范涉企检查

  破解多头重复查

  市县乡三级的监管职责如何明确?层级监管对象如何划分?台州正在全市38个乡镇(街道)开展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建立市县乡监管职责清单,准确界定部门、乡镇(街道)监管职责和监管工作重点;建立市县乡层级监管对象清单,逐一明确经营主体对应的监管层级,破解“多头管”“无人管”等问题。

  乡镇(街道)作为基层的“神经末梢”如何成为“治理前哨”?为重点解决乡镇(街道)检查统筹问题,台州以规范检查频次较高的应急消防检查为切口,在路桥区路桥街道试点,明确街道机关干部、应急消防站人员和村(社)网格员等检查主体的职责分工、检查领域、检查频次等,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开展“四色”分级分类监管,减少交叉重复检查。路桥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张戈对于这项改革带来的变化深有体会:“之前怕被认为履职不到位,宁愿去多查,也不敢少查。现在管住安全风险的前提下,科学统筹检查,自身履职压力少了,对经营主体的干扰也少了。”

  “四色”分级分类监管正是台州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推动企业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的创举。台州根据监管结果赋予监管对象红、黄、蓝、绿“四色”码,根据不同等级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如绿码代表风险等级较低,可减少检查频次;蓝码、黄码和红码则需要不同程度地进行预警和监测。此举有利于经营主体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全身心谋发展。

  上下级之间既有分工也有联合,台州落实“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上下级检查结果互认,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检查计划统筹,探索构建检查统筹数字模型,精准归并和实施检查,深化落实跨部门“综合查一次”,从源头上减少检查次数。

  “监管的目的不是束缚,是为了让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也是政府部门与经营主体共同的目标。”台州市综合执法办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以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为关键突破口,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打造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行业自治、公众参与有机贯通的互动治理体系。”

  (图片由台州市综合执法办提供)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4 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2024-12-05 浙江日报2024-12-0500005;浙江日报2024-12-0500010 2 2024年12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