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景芳三区5幢1单元504室产权人徐福生(亡)的相关亲属:
景芳三区5幢1单元504室已列入杭州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景芳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产权人为徐福生(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本级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杭州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景芳站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于2024年11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就上城区景芳三区5幢1单元504室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申请。现依法公告送达以下材料:
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浙国房估(2023)字第J-JF-1001-00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房屋评估价值为1405260元,单价41319元/平方米,装修及附属物评估价值23416元。浙国房估字(2024)JF-XT字第1001-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景芳三区5幢1单元504室房屋的申请书、方案选择告知书、方案等相关材料。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凭权利人身份证明文书原件来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58号2幢4单元102室领取评估报告、申请书、方案选择告知书、方案等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571-85155205。
送达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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