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王嘉铖 编辑 李雅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印发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经济规模由2012年的11.2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53.9万亿元,11年间规模扩张了3.8倍。但数字经济发展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接下来,我们必须加快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
发挥制度优势,打通束缚数字经济发展的堵点。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研发、普及和应用,需要持之以恒的技术和资金投入,而这离不开国家、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通力合作。一方面,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广泛整合社会科技创新资源,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颠覆性技术研发节点上,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有计划有目的地支持数字经济重大科研项目。另一方面,要建立系统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以研促产、以产养研。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两个重点。一是重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给予科创型企业更大的发挥空间,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对知识产权进行更加严谨全面的保护,搭建起涵盖面广且执行得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通过明确产权归属、加大侵权惩处力度、优化维权路径等方法,来激发科研主体的创新活力和积极性。
扩大对外开放,为数字经济发展赢得更广阔的空间。当前,国际形势纷繁复杂,经济全球化受到了阻碍,部分核心技术受到了掣肘。但纵观人类历史,生产力的发展与世界市场的开拓程度息息相关。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方面要强主体,通过提供技术指导、设立专项资金、加强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协助数字经济企业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工业互联网,增强数字经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底气。另一方面要优环境,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营商环境,正确认识和把握各类资本尤其是国际资本,积极吸纳海外优质企业和高技术人才团队,共同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另外,还须进一步重视和扩大制度型开放,在数字经济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形成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在全球数字治理中彰显大国担当。
深化集成改革,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共享。数字经济不仅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形态,更是一场影响社会方方面面的深刻变革。因此在促进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的同时,也必须加快推进相关领域的配套建设和改革,巩固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同时使更多人能够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发展和稳定。例如,在劳动力培育上,通过完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人力资本投入,全方位提升劳动者能力素养和技能,培养更适应数字时代的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将数字经济的发展机遇转化为就业增量。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重视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面临的社会保障不充分等风险,增强社会保障的灵活化、精细化、专业化程度,更好满足灵活就业者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保障需求。在数据安全治理监管上,针对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泄露、物联网隐患、数据跨境流动等挑战,从技术创新、政策法规、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加快构建完善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确保数字经济在健康、安全的轨道上持续发展,为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人口机遇、挑战与政策研究”课题组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