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经济再创辉煌架桥铺路
于晓飞
日前,浙江民营企业拿下全国工商联5张榜单上榜企业数量首位的消息令人振奋。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取得如此成绩可喜可贺,但同样需要考虑,如何在这般高度上站稳脚跟,并持续塑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为此,浙江要继续为民营经济发展架桥铺路。准确把握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加强正向激励、支持破难开拓、助力新老传承为主要策略,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不断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推动浙江民营经济再创辉煌。
一是支持民营经济深度转型升级。优化产学研用生态,促进硬科技成果向民营企业转移转化。激励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加快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与数控机床、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数字产业集群培育。加快高技术制造业,统筹推进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聚焦通用人工智能、元宇宙、氢能储能等领域,布局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
二是深化梯度培育,构建民营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格局。重点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新材料等领域,加强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民营企业“小巨人”提能、“小升规”提质,激发培育一批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领航企业(雄鹰企业),分类建立培育数据库,加快构建形成优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新格局。支持大中小民营企业开展融通“携手行动”,推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争创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生态,推进民营企业成链成群发展。
三是促进新老传承,引领民营企业家锤炼内功提素质。进一步建强代表人士队伍。针对跨国公司、上市公司、中小企业分类实施对标提升,力争实现管理对标星级评价全覆盖、中小制造企业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普及。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新生代企业家发现机制。进一步弘扬“四千精神”,开展“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宣讲团”宣讲活动,加强对高水平民营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四是维护合法权益,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物权、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营造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在资金、土地、人才、市场等创新要素资源获取方面,赋予民营企业更加平等的地位;从政策制度设计上构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强化中小企业典型案例宣传,消除对中小企业的偏见和误解,解除中小企业家大胆创新的心理束缚。
五是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列入地方创新发展规划,真正把中小企业创新作为地区振兴和区域发展的突破点,主动对接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创新痛点和难点,切实出台一批有针对性、可操作、统筹性强的政策。及时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创新的行政规范文件;明确各级政府负责制,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广覆盖、宽领域政商沟通机制,健全中小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加大财税政策扶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减税降费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扩大政府采购份额,让更多符合政府需求的中小企业产品进入采购范围,规范透明采购流程,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作者为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智库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