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建立
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2003年6月27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通过关于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决定。2003年8月18日,是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名的第一天。这是群众首次有机会旁听浙江最高权力机关的会议。这次旁听的机会是面向杭州市范围的,共有15个名额。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中,有工人、农民、学生、律师、个体老板等,其中离退休干部和在校大学生较多,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一半,年龄最大的82岁,最小的20岁。
上图:2003年8月29日,15名公民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旁听席上。下图:2023年11月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来自湖州市南浔区和长兴县的18名公民,成为首批“云上”旁听的公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