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挂证”乱象须疏堵结合
王军荣
王军荣
“一级建造师证,贵州、湖北的单位,挂靠3个月,5000~6000元;浙江的单位,挂靠一年,1.7万~1.8万元,上全年社保”“证书挂给我,你等着收钱就行”……近日,北京的张先生收到中介发来的上述信息。张先生说,自从去年他将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证分享到社交平台后,隔三岔五就有中介私信询问其是否愿意将证书挂靠出去。
所谓的“挂证”,指的是将自身的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到并非实际工作的单位,以此牟取非法收益。此种行为不仅违背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治理“挂证”乱象已刻不容缓。
“挂证”乱象造成的危害不可轻视。其一,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二,致使工程项目中出现人证分离的状况,干活的没证,有证的不干活,给工程项目的质量埋下重大隐患。为更有力地打击“挂证”乱象,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决定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专项治理。
有效治理“挂证”乱象,必须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
先谈“堵”。要强化执法力度,对“挂证”的既得利益者予以严惩。“挂证”行为本身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一旦被查出,持证人将会面临法律制裁。如果挂靠的工程项目出现问题,如质量、安全等事故,持证人作为名义上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虽有严惩的依据,可真正受到处罚的人却寥寥无几。所以,一方面要增强查证的力度和频率,还要暗中进行。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管理平台,达成证书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动态监管。最为关键的是,一旦发现“挂证”,就要依法予以处罚,吊销职业资格证,并且规定一定年限内不得重新报考。要不断提升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敢做、不能做。同时,要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严厉惩治非法挂靠中介,切断“挂证”的利益链条。
接着说“疏”。要从根源上解决“挂证”问题,须优化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倡导构建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使人才任用不只是依赖证书,更重视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降低对外部证书的依赖程度。
总之,只有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挂证”乱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各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