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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专刊

规范充停 护卫校园

  随着出行方式变化,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数量日趋增加,为满足单位教职工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丽水市莲都区积极推进、规范学校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

  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工作,莲都区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办公室积极主动发挥职责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先后印发《莲都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规范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的倡议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全面普及建设合规充停点位。主动调度督导,会同教育部门和校方,以教职工诉求为抓手,紧盯暑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方案,顺利完成32家学校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需求摸排,新增充停场所13处,共计充电位260个。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理开展常态化提示提醒,积极倡导“家里不充单位充,智能管理安全充”。

  下一步,莲都区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校园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小手拉大手”进家庭进校园等宣教方式,引导学校师生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制止和劝导各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 (黄宇鸿)


浙江日报 专刊 00010 规范充停 护卫校园 2024-08-08 27023638 2 2024年08月08日 星期四